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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收賄案被收押,目前正由特偵組進行偵辦之中。有關於林益世為何會如此膽大妄為,各方有不同的解讀,不過,根據媒體報導,林某在去年還是擔任立委之際,曾經到立法院台銀分行辦事,該行還特地由高階主管出面接待,並熱心介紹相關金融業務。據說當時氣氛良好,誰知林益世離去後立即打電話給台銀高層,以「浪費他太多時間」為由,要求撤換這位主管。 在這個節骨眼,對於林益世的惡行惡狀必定會接二連三出現,容或有些許落井下石之嫌,這是人之常情,畢竟,當林某位高權重之際,有誰膽敢轉身立即向媒體爆料,除非是跟自己的前途過不去,寧願回家吃自己。然而,無風不起浪,有關於林益世的閒言閒語這麼多,當然是與其行事風格有相當大的關係。 特權之所以橫行,主要在個人因為職位而來的權力,不管這是立法、行政、還是司法部門,小自插隊、大至插人,無奇不有。就立法委員而言,公家部門之所以不敢得罪,主要來自年度預算、以及質詢權。由於機關的生殺大權掌控在國會議員手中,大家都知道如何隱藏項目投桃報李,彼此大致上可以相安無事,除非是剛上任的立委,對於委員會的行情不熟、或是藉機想要立馬威。 對於部會首長來說,預算是肉,「牛腳牛內肉」,反正是國家的,不管最後確定多少額度,薪水照拿。相對之下,議場上的質詢則涉及臉皮,不是每一個政務官、或是高級文官都願意接受嘻笑謾罵,因此,不管質詢的實質內容如何,除了即席的詢答以外,官員悻悻然回去自己的單位,必須旁敲側擊,到底這位立委是要錢、要人(職位)、還是要事(政策),自有不同的對策。 坦承而言,像林益世這樣,一向是服務選民至上的人,竟然為了芝麻綠豆大的而小事而大動肝火,除了說個人的修為有限、以及父母的家教不好,癥結在於官員面對頤指氣使的民代,寧願息事寧人的態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不忍則亂大謀,免的節外生枝,下回主官在立法院受辱,回頭怪罪下來,倒楣的還是基層人員。 立委的功能主要在於代表民意,如今,卻因為有中央民意代表的身分,對於公家部門作威作福,等而下者淪為特定利益的掮客、甚至於滿足一己之私。對於民代濫用選民的授權,儘管立法院設有紀律委員會,也有相關的行為規範,尤其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然而,「嚴官府、出厚賊」,這些內部的自律似乎只是具文。與其寄望主管勇敢幫部屬扛下責任,不如交給外部的他律。在媒體開放的今天,由於市場競爭激烈,無不想盡辦法滿足讀者知的權利,如果將大耍特權的人公諸於世,特別是在大選之前,讓這些人斯文掃地,或許可以大快人心。 林益世之所以能呼風喚雨、不可一世,過去幾年是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也就是所謂的大黨鞭,自恃本身是馬英九總統派在國會的監軍,以貫徹總統的意志力為尚方寶劍,沒有把任何人看在眼裡,不要說行政部門、或是立院黨團,連立法院長王金平都沒有看在眼裡,更不用說財政部下面的一個國營事業。因此,癥結在於帝王式的總統,把立法院矮化為戒嚴時期的立法局,破壞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分野。 *
《台灣時報》社論,2012/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