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aculty.ndhu.edu.tw/~cfshih/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民族學院院長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媒體訪談

 E-mail: cfshih@mail.ndhu.edu.tw

 信箱:106台北市郵政26-447

 

 

 

馬稱原基法難實踐 學者批違法*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

   

蠻野心足生態保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文魯彬曾在一場記者會上提到,台灣以及各國的族群議題,其實就是政治議題,因族群議題包含統治者最難以面對的「原住民土地權」。國家一日不面對,就不能自稱或被看作先進民主國家。

原民聲音屢遭漠視

原住民族在2012總統選舉中也見識到了各政黨的漠視與應付。先是總統候選人政見,各黨提出的政見無法完全令人滿意;再者是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聚焦在政黨恩怨,民生、環保、農業、教育等重大議題尚且沾不上邊,網友只能拿「逆轟高灰」消遣娛樂,原民議題無人理會,看在原民眼裡實是氣憤無比。

由多個原住民族團體共同組成的2012大選原住民族權利促進聯盟,連日來召開多次記者會,要求政黨與媒體應重視原民聲音,讓原住民代表向總統候選人提問,但無人回應。

17日公視舉辦第2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會,2012大選原住民族權利促進聯盟成員一早到現場舉牌,訴求「原住民要提問」,但因人力單薄、對上現場數百名優勢警力,被強制驅離。

爭權換來暴力對待

成員中包括2012年要參選立委的代表,阿美族的馬躍•比吼,以及達悟族的希婻•瑪飛洑。另一位參與行動發聲的聯盟代表伍杜•米將被警方拉扯時造成手臂傷勢,當場送醫。被女警包圍架離現場的希婻•瑪飛洑則說,自己身上也是多處瘀青。他們質疑,原住民族連問問題的機會都沒有嗎?提問還要遭受國家的暴力對待嗎?

總統馬英九則在17日的辯論會後記者會上,回答原民台提問時,提到攸關原住民族基本權益的原基法:「民進黨時代的原住民基本法,去看內容就知道,有些根本沒辦法實踐。」並提及日前在立法院未過關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就是因為我提出了原住民自治法,相對來講,它有討論的空間。」馬英九說,只差4條文就可以通過,非常遺憾。

在當前台灣各地原住民部落與官方、財團之間產生的土地爭議上,原住民族唯一的籌碼就是2005年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其中20條明定「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單是這兩項條文,就足夠讓各級政府單位為了「敢站出來大聲向政府與財團抗議」的部落大傷腦筋。但國家元首在競選時期,竟公然說出國家法律無法實踐,是代表總統職權已經超越大法官、立法院,還是各部會的怠惰,都是出自於中央的授意?

原民權利無法保障

以最著名的美麗灣飯店一案來說,台東刺桐部落阿美族人不斷呼喊「官商違反原基法」,開發傳統領域未經部落同意,並在民間發起「絕對不住美麗灣」運動。若總統帶頭公開表明「法律無法實踐」,還有誰、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原住民族的基本居住與生活人權?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說,總統此舉簡直是公然違法!「基本法就是介於一般法與憲法之間的法律,普通法律若有牴觸,應該修正普通法律,並且要修相關配套法律配合基本法實行。但各部會不配合修法,大大限縮原基法的權力!」施正鋒說,以往還可以批評各部會是違法部會,現在則看清楚,連總統都不贊成原基法,竟要假借後法之手來廢掉前法。

以實際例子來看,原住民族在自然資源採集、漂流木撿拾使用上,常被警察以各種相關法規取締;但在原基法中,非營利目的並不違法。政院版推出的自治法權限,必須受限於森林法、溫泉法、國家公園法等相關法規,但按照原住民族基本法,應是森林法等法律應修法,原住民族就無觸法之虞。

施正鋒說,這已不只是不回應原住民族提問,而是變成總統帶頭違法!原住民團體也表示,近日要發表聯合聲明,對國家選舉所暴露出的歧視心態表達強烈抗議。


* 立報2011/12/1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