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會期結束之前,國民黨與民進黨在深夜聯手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編列十年四百億發展基金,補助花蓮、以及台東的各項建設。基本上,這又是一種政治學上所謂的「肉桶法案」,針對特定選民,在限定時間把錢發完,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錢坑法案」、或是「搶錢法案」。
表面上,包裝著永續發展、地方建設、生活改善等好聽的名稱,實際上是立委把國庫的錢搶回選區,再進一步分食。我們看到實施方案的內容,由觀光文化、原民生活、生態環境、基礎建設、產業發展、交通建設、醫療建設、社會福利、災害防治、治安維護、河川整治、到教育設施,洋洋灑灑,卻看不到通盤的計畫、也無法預見整體的效果,錢用完了,一般老百姓也忘了有這一回事,就像是肉包子打狗,只是肥了政客、以及樁腳。
『東部發展條例』是在花蓮立委補選之際,由民進黨候選人蕭美琴所提出,特別強調對於東部居民的交通補貼。由於國民黨在國會具有優勢,當然阻撓排入議程。不過,昨非今是,當選的國民黨立委王廷升為了選票考量,當然要主張不分朝野。另外,在台東補選上台的民進黨籍立委賴坤成,因為此回黨內初選敗給劉櫂豪,打算轉進花蓮,因此也要全力推動。
對於東部的人而言,最大的痛處是交通不便,特別是在年節之際,火車票一票難求,更不用說便捷舒適的太魯閣號。其實,就國家的財力而言,要向日本加購太魯閣號車廂,原本並非難事;然而,由於有說不清的利益勾結,在國會議員相互杯葛之下流產,等到民間因為蘇花公路而情緒沸騰,日方已無暇接單。另外,坊間傳言背後也有旅遊業者的壓力,不希望火車運輸破壞遊覽車的拉車方式。
最為人詬病的是,該法公然違背『原住民族基本法』二十一條的規定,也就在原住民族地區從事開發、資源利用,必須取得原住民族的同意。不過,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因為從蘇花高、蘇花替、到蘇花改,也沒有問過太魯閣族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