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種種跡象顯示,國民黨將要強行通過『行政院版自治區法草案』,「爭取真實自治聯盟」在五月十三日動員,全國各地原住民齊集立法院表達反對的聲音,要求立法院退回這個被稱為「沒錢、沒權、沒土地」的版本。
原本,主事的朋友問我要不要以陳情代表的身分進入旁聽,自以身分不正確而婉拒,不過,在立委陳瑩、以及高金素梅的立委邀情下,不用佔六名代表的名額限制,還是答應前往作歷史見證。
來到內政委員會會場,員警黨在門口阻止進入,說是朝野協商、而非一般審查會,沒有旁人進入的慣例。看到委員會後方旁聽席兩排位子坐滿了人,除了原民會的族群代表,還有一些生鏽的面孔(記者另外有地方坐,讓他們可以寫稿),當然知道執政黨擔心外人知道太多。最後,還是在主席(召委)高金素梅委員的簽名同意下入場。
孔文吉委員首先表達歡迎旁聽之意,不過,卻來了一個下馬威,要求旁聽席在不滿審查時,不可以鼓譟。同時,他也不甘示弱,指出各民族代表也來了。
由於陳瑩立委上回憤而退席,此回有備而來,做了相當完整的立場陳述,並提醒馬英九總統對於原住民的承諾。她從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著手,提出民族意願、平等夥伴關係、以及自主等原則,批判行政院版草案的諸多缺失,特別是剝奪了原基法所賦予的土地、海域自然資源使用管理權利。基本上,她的結論是,如果這個版本通過了,實質上就是否決了原基法。
立委簡東明先前提案立委的共識版,希望能將政院版加碼。此回,他特別指出政院版對於原住民的限制太多,如果依相關法規,自治政府的權力有限,尤其是狩獵等。立委孔文吉承認,如果沒有狩獵、採集等實質權利,原住民族的自治時沒有用的。立委陳瑩也問原民會,在政院版之下,原住民打獵的程序會有所改變嗎?
原民會副主委林江義答道,照說,各機關應該依據原基法修法,而自治政府則依相關法規核准。立委陳瑩則質疑,問題在於不知相關法規何時才會配合原基法修訂,原住民要等到何時?她表示,既然自治區法是特別法,當然是優先適用。
負責國家公園管理的營建署代表,表示可以援例授權自治政府核准,簡東明委員則質疑,如果從現有的做法來看,縣政府的同意書老是不下來,緩不濟急。前者表示,如果他們不能監督,形同虛設。最後,孫主委針對自治法位階的爭議,他說自己並不是學法律的,而是從政治、政策的角度來看,認為各部會依定會感受到壓力而修法,原住民不要因小失大。
主席立委高金素梅則澄清,原住民的自主權不會脫離現有的法規,也就是「我們會配合中央法規」訂定辦法。最後,朝野達成共識,自治區原住民的狩獵、採集、水資源等非營利性權利,不受相關法令限制。當然,行政部門還是有所保留,因此,行政院長吳敦義的立場、以及國民黨黨鞭林益世的動值得觀察。
原民會主委孫大川的發言,令人印象深刻。首先,對於自治區沒有土地的說法,他認為,在現有的55個原住民鄉鎮市範圍,尤其是30個山地原鄉,已有區域,沒有任何改變,也有統籌款分配。問題在土地取得必須獲得地方政府同意,他話鋒一轉,高聲質問,高雄市政府願意嗎?如果陳菊願意表態,「我們馬上作」!
孫主委繼續說,「用這樣的語言對付我們」,「不公平」、「沒有辦法接受」。不過,他沒有說明所謂的「這樣的語言」所指為何。他說,原住民應該積蓄能量、政治資本、以及能力,才能「與主體社會對話」。
以上是兩個鐘頭的見證。走出會場,看到一群警察嚴陣以待,而帶隊的警官笑臉迎面噓寒問暖,彷彿又是久別的老朋友。看到立院大門旁邊的獨派團體長期擺攤,不禁想起澳洲原住民過去在首都坎培拉國會前面設置大使館(搭帳篷)。
等到520,再來檢驗馬政府的原住民政策吧!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部落》2011/5/11、《中國時報》20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