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孟璟/鳳林報導〕花蓮縣太魯閣族人爭取優先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區,昨在花蓮舉辦宣誓連署活動,以及原住民自治論壇,三百多人高喊「馬總統兌現政見」口號,但族人也對目前的草案內容很有意見,要求應該把土地權納入自治法草案。秀林鄉的長老教會牧師金清山說,如果沒有土地,自治區根本是空殼子,沒有意義。
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繼前天北上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昨天又在花蓮新光兆豐農場舉辦原住民自治論壇、自治區連署宣誓活動,計有三百多名族人參加,由自治籌備委員會主委帖喇.尤道率族人高喊「馬總統兌現試辦自治區」等口號,場面熱烈。
學者籲訂共管機制
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教授施正鋒認為,原住民自治的核心就是要取回傳統領域的土地權,若放棄土地權,等同「喪權辱國」。針對位於國家公園、林務局、水資源保護區範圍內的傳統領域,國家應與自治區政府訂定「共管機制」,透過租金來補償原住民,也給予自治區財源。
行政院會去年九月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目前一讀已經通過。
施正鋒舉例,澳洲的kakadu國家公園,由原住民和國家公園共同成立管理委員會,原住民成員必須達到半數,共同參與傳統領域的自然資源管理。
當中,國家公園傳統領域的部份歸屬原住民,並簽訂為期九十九年的租賃協定,原住民土地回租給政府,且政府也立法保障原住民的非商業性資源使用權,包括狩獵、採食、傳統與宗教用途,國家公園也應僱用原住民擔任解說、巡邏維護等工作,並可分享國家公園的收益。
昨天的原住民自治論壇上,行政院原民會雖現場說明自治區政府組織、各項權利義務,但秀林鄉加灣德督桑長老教會牧師金清山表示,行政院版本的原住民自治法形同「空殼自治」,自治區只有行政權,沒有立法、司法權,原住民在山上打獵,照樣被國家公園抓,原住民自治權要通盤檢討,把立法、司法及財政等議題考慮在內。
秀林鄉長許淑銀呼籲,本月十八日,立法院將進行原住民自治法草案政黨協商,希望能把土地、財政都爭取納入,並爭取立法院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希望趕在年底前,馬政府兌現太魯閣族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區的承諾。
太魯閣族自治籌備會主委帖喇.尤道說,經過二個月連署,太魯閣族兩萬五千人口,至今有一萬五千人參與連署,已經超過半數,希望馬政府儘速兌現太魯閣族自治的承諾。
* 《自由電子報》20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