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進黨決定總統候選人以「全民調」方式產生後,黨內還是有相當的歧見,尤其是基層創黨黨員抗議之聲不斷。在這同時,也可以看到一些讀者投書,支持黨中央所主導的提名機制。就民主政治而言,表達不同的看法,相互對話,以免因為團體迷思(groupthink)而出現人云己云的現象,這應該是值得鼓勵的。然而,我們也看到兩種想當然爾的錯誤認知(misperception),站在社會教育的角度,對於這樣的思想馬虎,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首先,有人斬釘截鐵說,大部份民主國家的政黨提名是採取民調方式。這完全是藝高人膽大的說法。事實上,除了台灣以外,沒有一個西方民主國家的政黨是以民調決定候選人。一般而言,內造式的政黨,主席、或是國會黨團的提名權較大,相對之下,外造式的政黨傾向於由黨代表、或是黨員來票選。
第二種說法是美國的政黨初選就是民調;雖然並未採取全稱式的說法,不過,仍然與事實相左。即使是政黨組織最鬆散的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就形式上而言,還是由黨員代表大會定奪,並非由民調看誰出線。所謂的民意調查,是透過隨機抽樣的方式,嘗試著由樣本去了解一般老百姓的想法。而美國兩大黨的初選是由黨員投票進行,因此是具有高度的選擇性,並非徵詢一般選民的意見。當然,這或許是因為美國的黨員認定方式,與我們一般人的想像有相當大的差距。
與台灣、或是西歐國家不同,美國的黨員認定是政府的工作。美國的選民如果想要去投票,必須事先在選舉名冊上登錄有案(一般是選舉的三十天前,郵戳為憑),否則,屆時不會給你的選票。只不過,登記的方式很簡單,不管是地方選舉委員會、公所、郵局、公立圖書館、或是監理所,都可以拿到單頁的「選民登記表」;填完後,可以親自辦理、或是反面對折郵寄,甚至於為了方便選民,有些州近年來也開始流行線上登記。選委會在查核人名、身分、以及地址無誤之後,最慢在三個星期之內,就會寄上一張「選民登記卡」。
由於這張明信片上面會有黨籍的紀錄(包括沒有政黨偏好),因此,也可以視為黨證,不過,倒是比較像是投票通知單,因為,上面會有選區、投票所的指示。通常,這張通知單是兩年寄一次,因為,美國的大大小小選舉都集中在美雙數年11月。當然,如果改名、搬家、或是想要改變黨籍,就有必要再重新填一張登記表,以免到時查核身分時大排長龍。萬一丟掉登記卡也沒有關係,只要登記過,隨時可以要求補發,也可以當場確認身分,只是少了條碼,稍嫌麻煩。
重點在於這張登記表,上面會問選民,到底要不要顯示自己的政黨歸屬(party
affiliation)、或是先前投票給哪一個政黨,也就是所謂的黨籍。對我們來說,這樣的作法似乎是不可思議,為何要告訴別人你認同哪一個政黨,究竟有甚麼好處?真正的目的是方便政府進行政黨初選。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填、或是表示並未認同任何政黨(unaffiliated),只是,就不能參與政黨的初選投票。
根據2004年的統計,美國的人口約三億,18歲以上的約二億,有七千兩百萬選民登記為民主黨員(36%)、五千五百萬是共和黨員(27%),其他四千兩百萬不是支持小黨、就是沒有政黨認同(21%),約16%的選民沒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