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想像中,似乎是內閣制比較適合民主發展,而總統制則比較容易走向威權、或是獨裁政權。乍看之下,這樣的印象式論斷好像言之成理,特別是由國人熟悉的民主國家來看,採取總統制的國家只有美國,採取內閣制的國家至少有英國、德國、以及日本,而採取雙首長制的國家只有法國。
儘管如此,實證上未必獲得同樣的支持,以三波民主化的憲政發展軌跡來看,三種憲政體制被青睞的機率幾乎是不相上下;我們甚至於可以說,除了君主立憲國家(西歐、北歐)、以及前英國的殖民地(非、亞、加勒比海)以外,選擇總統制、或是雙首長制的國家遠超過內閣制,特別是在東歐民主化的過程,至少有一半的國家採行不同形式的雙首長制;在這節骨眼,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學理上的解釋,或許有助於我們的憲政體制選擇。
在1980年代中期,以Juan
J. Linz為首的政治學者認為,由於總統制任期固定,如果總統因為政黨體系零碎而無法掌控國會,尤其是在朝寫也大之際,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的拉鋸戰、甚至於總統動彈不得;在相互推諉下,選民不知要找誰負責。又因為缺乏解散國會、倒閣等機制作為解套的安全閥,政治人物只有訴諸於體制外的力量來打破僵局;拉丁美洲國家在1970年代軍事政變頻繁、民主政權崩潰,往往被視為總統制運作失敗的例子,特別是阿葉徳擔任總統之下的智利。
然而,隨著拉丁美洲國家在1980年代中期開始民主化,學者開始對於上述的看法逐漸改觀。事實上,在同一時期,採取內閣制的國家也有希臘、以及土耳其的民主崩潰,而西班牙要到1970年代末期才回復民主,更不用說民主政治曇花一現的緬甸、肯亞、以及索馬利亞在獨立後都採行內閣制。如果把考察的時間往前推移,在1920、1930年代出現民主崩潰的歐洲國家,除了德國以外,諸如義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以及三個波羅的海國家也都是採行內閣制。其實,即使當年智利採取內閣制,聯合政府也未必能幫阿葉徳逃過一劫。
坦承而言,在總統制之下,選民有兩張票,分別選總統、以及國會議員,可以說是有多一種選擇的機會,尤其是萬一擔心行政權獨大之際,可以進行分裂投票。再來,由於選民直接票選總統,由根據政績來決定是否賦予連任,責任清楚,不像在內閣制之下,選民只選國會議員,對於總理沒有約束力,尤其是在選後組成聯合政府,政策妥協未必符合支持者的授權。
其實,即使面對在野黨在國會的牽制,由於總統任期固定,政局至少還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穩定,尤其是民心寄望一個強有力的國家領導者之際,不用擔心因為政府更替頻仍而造成政務停滯。至於「歸碗捧」的指控,其實,在內閣制之下,如果執政黨在國會佔有優勢、不用仰賴友黨的奧援,根本就不用作任何妥協性的分配,特別是在黨紀堅強之際;相對地,一個具有民意基礎的強勢總統,他可以壓制黨內的異議,以超越黨派的人事、或是資源分享來形成執政聯盟。
政治制度的規劃,是應該透過討論來確立的,尤其是相關知識的援引。如果說知識的壟斷是可惡的作為,對於知識的輕蔑則是邪惡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