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任採訪報導】雖然立法院新會期已經展開,但是對於原住民而言,這個會期依然相當悶,因為在國民黨推出的優先法案中,包括土海法與自治法都沒有被列入,行政院長吳敦義更指出,原住民族自治可能遇到財政的困難。學者則認為,自治區財政可以有很多種作法,只看政府願不願意去做。
立委關注法案進度
2008年總統大選,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提出試辦自治藍圖,不過當選至今除了尚未兌現試辦自治承諾外,包括了有關原住民自治的《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及使用權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至今仍停滯不前,也引發原住民立委的不滿。
日前原住民立委即針對自治進度,在立法院院會質詢行政院長吳敦義。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憂心在地制法通過後,原鄉改制為區,原住民政治地位將會邊緣化,要求吳敦義加速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的腳步。無盟立委高金素梅則要求,不只是要試辦自治,而是應該直接實施原住民族自治區。她指出,如果行政院月底前不能將《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她將要到監察院控告吳敦義、孫大川違反原基法。
吳揆:須兼顧現實
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表示,原住民自治除了要考量理想與可行性外,財政稅收更是一大問題,必須先確立好財政問題,試辦自治區是既定方向,但是必須兼顧理想與現實可行性。
吳敦義指出,以信義鄉為例,他曾詢問過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如果實施原住民族自治區,自治區補助款要從哪裡來?如果路斷、橋斷,是自治區維修還是南投縣政府?全面自治仍需規劃,目前已經指示原民會進行試辦自治,近期內會進行推動整合。
參考加拿大原民經驗
對於吳敦義所提出的自治區成立後的財務問題,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施正鋒以加拿大原住民自治的經驗為例,他表示,除了憲政層次的長期努力,還可以從司法判決、政治談判及立法確認來分頭著手。自治區的財源則包括有稅課收入、稅款轉移,以及非稅課收入(借貸、規費、補償)。
施正鋒指出,稅課收入由於原住民人口數較少,所以實行起來可能比較困難,所以最有可能的作法是以稅款轉移的方式,以統籌款的概念來運作。此外,也可以透過談判取得土地權的分期補償,要求政府針對過去的歷史提出補償。
自治區政府也可以透過自然資源的使用,例如使用山林及國家公園,所得利益應該歸屬於自治區政府,以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來增加自治區政府的財政收入。
施正鋒說,原住民本來就屬於社會最弱勢的一群,政府怎麼可能要求原住民為了追求自治,而要去自籌財源。他認為,如果有心要做,大可以將統籌款的一部分撥給原住民自治區,雖然初期勢必經過一段摸索陣痛的階段,但是只要政府認為原住民自治是必須的,就應該馬上著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