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近日進行中常委改選,由於賄選的傳聞滿天飛,兩位被檢舉送禮的當選人被迫黯然去職,以展現回任主席的馬英九總統改革百年老店的決心;然而,也因為柿子撿軟的吃,讓社會有國民黨做做樣子的印象。在這樣的氛圍下,馬主席表示,只要有逾半中常委表達辭意,就立即進行全面改選;當下,已經有多位新任中常委爭相表態請辭,改選似乎迫在眉睫。
其實,既然馬英九總統「以黨輔政」的基調已定,黨中央彷彿成為棄之可惜的雞肋,而中常會將只不過是增加面聖機會的平台;特別是對於地方出身的國會議員來說,由於馬總統駕馭立法院的企圖心昭然若揭,中常委的身分至少還有確保公職提名的剩餘價值。馬主席原本對於地方出身的政治人物評價不高,而這些人還以為政治不外就是請客吃飯,沒想到剛好被逮到清算鬥爭的小辮子,尤其是不會擦嘴巴的菜鳥,反彈聲音自然烽火四起。
坦承而言,如果馬主席有心根絕黨內選舉的陋規劣習,應該把賄選、以及改選兩件事情脫鉤處理。也就是說,除了對於那些大剌剌以中秋節為由拜票送伴手禮的人,為了要殺雞儆猴而凜然祭出狗頭鍘來,應該還要進一步清查究竟哪些人頭大戶赤裸裸地在進行集體換票、或是賣票,甚至於要想辦法繩之於法。
畢竟,前者這些天女散花的C咖,只不過是想要在黨內打打全國性的知名度,充其量是小孩子開大人的車子。至於後者,則是把政黨機器當作交換私人利益的機制,儘管是再如何不露痕跡,畢竟,對於黨的清譽危害有千百萬倍。
我們以為,國民黨如果真的想要改善財大氣粗、有能力砸錢就是老大的社會觀感,絕對要先清查所有形式的賄選行為,一經查獲任何具體的買賣罪證,就不准再參加此回的重選。否則,既然禮物都已經送出去了,即使再投一次票,收禮的人還是要還人情的,豈不就是透過全面改選而就地漂白?
長遠之計,為了避免為德不卒之譏,我們或許可以考慮把政黨的運作視為國家的一部份,由法律來規範政黨的作為。以美國為例,民主黨、以及共和黨的初選由公家機構來執行,因此,任何投機取巧的行為,難逃司法單位的制裁。回頭看台灣兩大黨的初選作業,東施效顰,卻沒有辦法杜絕跨越政黨的人頭大戶,理由是這是家內事、旁人沒有置喙的餘地。
同樣地,自從立委選舉有政黨比例代表制的設置,也就是全國不分區、以及僑選的部分,政黨內部的排行順序如何產生,改來改去,就是一直無法杜絕賄選的疑雲,尤其是在投票人數越少的情況下,買票的誘因越大,繪聲繪影,總是無法讓支持者信服。儘管如此,大家還是莫可奈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現行的「公職人員選罷法」就是無力約束。
我們以為,立法院應該儘速把規劃已久的「政黨法」排上議程,不管是公職選舉候選人的初選、還是黨內職務的產生,嚴禁黨內選舉的賄選行為。
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由於被解釋為清算國民黨黨產的工具,因此,在朝小野大的國會版圖下,即使大家認為有必要制定「政黨法」,卻一直被打回票,淪為紙上談兵。現在,既然馬主席宣示處理黨產的決心,而國民黨在國會又具有四分之三席次的絕對優勢,應該可以漂漂亮亮地主導「政黨法」的通過,一方面建立公平的政黨競爭空間,另一方面掃除黨內的金錢政治歪風,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