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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委員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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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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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英九總統提出考試委員提名名單以後,在短短不到十天之內,立法院即將行使同意權,令人強烈質疑,國會是否有充分的時間審查這些候選人的資格。更令人擔心的是,傳聞,國民黨政府希望以包裹表決的方式過關,不免予人有合理的懷疑,是不是對於自己的人選的信心不足,擔心濫竽充數者被抓包,因而試圖以集體護航的方式來偷渡。 坦承而言,自從民主化以來,國會的人事同意權逐漸由監察院、國民大會,到現在交到立法院手上,不過,國會議員對於如何進行審查,仍然是在摸索之中,尚未見到合理的審查標準,更不用說有制度化的走向。 因此,在政治敵對的情況下,黨同伐異,我們可以看到,同黨的人可以輕舟過關,不同國的則百般刁難、甚至於極盡羞辱,儼然是把自己手中神聖的一票,不是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就是視為販賣人情的籌碼,老實說,這已經不是立委本身是否夠專業的問題,而是對於自我尊嚴的踐踏。 一般而言,民主國家國會的同意權是消極的權力,也就是說,主導權應該是在行政部門,而國會只能就專業學養、以及人品操守進行審視,不應該有過多的政治立場考量。在民進黨執政時代,由於朝小野大,考試委員有政黨推薦的配額,這是不得已的做法,不過,也因而種下考試院獨立行使職權的清譽蒙塵。 至於監察委員的名單,當時的在野陣營刻意杯葛拒審,造成幾年來監察院大門深鎖,民間投訴無門、不肖官僚猖獗,可以說國會是怠忽職守、甚至於公然違憲。同樣地,陳水扁所提的大法官名單,泛藍立委放過自己人,卻對親綠人選窮近侮辱之所能,無理之極,給予一般選民蠻橫而又兒戲的印象。 其實,在上回國會行使大法官同意權之前,立法院曾經風風光光舉辦過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提出審查的建言,也就是如何進行審查、以及審查的實質內容。可惜,當時只見一排坐開的議事人員、以及向小學生般排排坐的受邀學界人士,就是不見理當禮賢下士的立委諸公,難怪,到了正式審查之際,依然敵我分明、甚至於荒腔走板,看不到有任何教育性、或是啟發性的對話。 為了避免考試委員的審查又淪為立委作秀、打知名度的馬戲團表演,我們以為,應該延後審查的時程,讓立法院可以要求相關單位提供必要的基本背景查核,而非任憑候選人提供自我吹噓般、或是應付式的八股文自傳。 再來,我們以為,媒體應該扮演資訊提供者的角色,逐一針對每個候選人的人格特質、以及專業能力,以放大鏡進行檢視,而非應景式地作浮光掠影般的介紹。特別是平面媒體,可以開闢相當的版面,深入報導每個人的正反評價,甚至於邀請相關的社會運動團體進行針砭,免得讓人以為這些被提名者只是隱形人,或是沒有爭議的蛋頭學者。 我們從上回的考試委員、以及大法官的審查來看,拋開政治鬥爭的思維不說,立法委員的基本準備工作顯然是不足的,也就是說,不管是被提名人形式上的基本風範、還是對於特定議題的實質看法,立委左支右絀,最後,只能就政治立場提出詰問,龜笑鱉沒有尾巴,讓輕鬆過關的人暗地偷笑草包。 我們以為,要想了解一個被提名人,最簡單的方式並非單刀直入、就其個人的言行提出疑點,而是就一般性的學術倫理、或是專業的考銓業務提問,旁敲側擊這個人是否夠格具有獨立思考、或是抗拒壓力的能力。如果這個人是國王的人馬、或是因為政治酬庸而雀屏中選,那麼,即使學問再如何高深,即使不是過氣的御用打手,終究也不過是將考試院視為無魚蝦也好的養老院罷了,無助考試制度的改革。 過去六年來的考試院,雖然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任命的,不過,即使有個別的考試委員試圖勵精圖治,整體而言,並沒有全盤性的變革,譬如說,老舊題庫的更新仍然是牛步化,甚至於往往被解釋為綠化而遭到掣肘,殊為可惜。放面看去,這份一片藍的名單,若要擺脫政治藩籬而有所表現,恐怕要看院長的頸子是否夠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