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泰 台北
2008年6月24日
面对台湾新政府将和中国展开一系列的协商,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认为,立法委员也应该参与谈判。不过,对此,台湾朝野则出现了不同的反应。
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日前提出了一项名为“两岸订定协议处理条例”的草案,内容指出,必要的时候,立法院可以派员参与两岸的谈判。王金平说,对外事务,包括两岸关系在内,立法院都有权参与。
他说:“ 国会监督两岸的相关政策或作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像我们过去争取WHA,WHO,立法委员那么多,也一起去帮忙。”
这项草案还指出,未来两岸签署的协议,只要是涉及宪法或是法律规定的事项,以及经立法院决议认定是国家重要的事项,都应该送交立法院进行审议。
*民进党欢迎支持*
对此,在野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表示欢迎,民进党立委潘孟安认为,这项法案如果落实的话,将更能保障台湾的民主和安全。
潘孟安说:“好比国家和国家签定的,哪怕协议,协定,这些都需要应该民主国家国会的监督与核备。 ”
不过,另一方面,国民党内部则出现了不少反对的意见,并认为扮演监督角色的立法院,如果也参与谈判的话,将成为太上协商总司令。
*国民党内部出现反对声音*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就明确表示,立委可以事先提醒,事后监督,但是,不应该参与谈判的过程。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还认为,这项法案如果通过的话,将使得立法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出现紧张。
他说:“如果透过立法院直接的介入,恐怕会造成外界说,破坏了,纷扰了,混乱了宪政上行政和立法的分际。”
东华大学原住民民族学院院长施正锋教授认为,在民主的体制当中,行政和立法部门应该相互制衡。所以,立法委员不适合参与对外谈判。
他说:“以美国为例的话,白脸让行政部门来作,黑脸让国会来作,也就是说以监督作为理由来踩煞车,结果立法部门参与的话,不是帮行政部门背书吗?这个角色已经混淆了。”
施正锋教授还指出,由于泛蓝目前在立法院当中占了3/4的席次,这项草案要通过的可能性可说是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