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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民族學院院長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媒體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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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恐永不得任教 政大交教部裁決    *

 

   


〔記者胡清暉、陳宣瑜/台北報導〕政大校教評會日前以「言行不檢有損師道」通過不續聘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可能造成莊國榮永遠不得在國內任教,引發各界批評政大處分失當,甚至質疑政大如此對待莊國榮根本是另類拍馬屁。政大昨晚強調仍將維持校教評會的決議,「不續聘」不等於「永不得任教」,會在給教育部的公文中清楚說明,由教育部做最終決定。

莊國榮去年八月借調教育部主秘,因總統大選期間批評馬英九的亡父馬鶴凌用詞引發爭議,莊隨後為用詞不當道歉,並於今年三月辭去主秘職務,返回政大教書。

政大經過調查,先後召開公共行政系、社會科學院、學校的三級教評會,系、院級教評會都未做出不續聘的決議,但最後在校評會上卻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決定不續聘。 

由於教師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凡「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貪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皆不得聘任為教師。莊一旦被政大認定為「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外界解讀依法莊國榮不得再出任教師,形同把莊的教職給判了死刑。

政大副校長、校教評會主席林碧炤昨天坦言,校方做出不續聘的決議後,才接獲外界告知此舉嚴重後果,讓他嚇一跳,這也非校教評會當初決定的原意,因此,校方會緊急討論。 

到了昨晚,政大主任秘書樓永堅公開說明校方立場,強調維持校教評會的不續聘決議,但認為「不續聘」不等於「永不得任教」,莊仍可轉往他校發展,政大會在交給教育部的公文中清楚說明對於教師法的見解,由教育部最終決定。

莊國榮表示,他在校教評會報告時,就提醒過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不續聘可能導致永不得任教,但校教評會可能對法律不太熟,因而造成誤解。莊國榮強調,對於用語不當,他深表歉意,但希望校方要依法行事,符合比例原則。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批評,政大校教評會不尊重院、系專業,決議應接受社會公評。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砲轟政大校方干涉院、系運作,大學自主性蕩然無存,威權文化顯而易見。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施正鋒認為,莊國榮言語不當,已負起政治責任,政大不能秋後算帳,讓意識形態作祟,不顧程序正義。


 


 

* 自由時報20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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