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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民族學院院長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媒體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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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起 迎娶宴客兼跑戶政所登記才生效 * 

新人:可不想有2個紀念日 

 

 



【綜合報導】下月二十三日起,國人結婚將由「儀式婚」改採「登記婚」,結婚登記日若想與婚禮挑選的黃道吉日同一天,結婚當天新郎、新娘得跑一趟戶政機關完成登記。不僅準新人反彈,直呼:「我們不想有兩個結婚紀念日」;未來假日須加班接受結婚登記的基層戶政人員,也叫苦連天。 


可以防堵重婚弊端 
台中市民政處戶政科長鄭鳳秋表示,現行儀式婚,新人在結禮後一個月內登記即可,「婚姻法律可追溯至儀式舉行當天生效」。因《民法》修法,下月二十三日起,結婚可不辦婚禮公開儀式,但新郎、新娘須相偕到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而登記當日即是婚姻生效日。


新制雖可防堵現行結婚若未登記,重婚不易查證的弊端,但措施不便民,引發新人抱怨連連。將於六月十五日步上紅毯的新郎林大森說:「我的新娘住台中縣,上午要先從台中市去新娘家,接新娘到戶政所辦理,中午迎娶、晚上宴客,讓人疲於奔命。」他們更擔心當天來不及登記,結果結婚紀念日可能不是選定的吉日;預計十一月結婚的魏健育、蕭慧薰說:「我們可不想有兩個結婚紀念日。」 

「沒考慮百姓立場」 
同樣實行登記婚的香港、新加坡則有彈性規定,新人向主管機關遞交結婚通知書且公告後無異議,可選擇申請婚姻監禮人或監誓官到場證婚。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施正鋒指出,「類似香港或新加坡做法較好,他們(內政部)根本是閉門造車,完全沒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場,讓民眾更不便。」內政部戶政司司長謝愛齡則表示,修法已完成,不可能改變,建議新人可提前登記,再擇日辦婚禮。


為配合假日結婚新人,全國戶政機關未來假日得派員加班辦理登記。中縣豐原市戶政所主任曾大榮說,「未來將分組輪值假日,但縣府財政困窘恐不發加班費,輪值人員怨聲載道。」而中縣石岡鄉戶政所只有四名員工、和平鄉更只有三人,假日要輪班都不知如何調度。


台北市昨於士林官邸舉辦最後一場儀式婚的聯合婚禮,市長郝龍斌說:「為符合登記婚規定,未來聯合婚禮會請戶政事務所人員至現場為新人登記。」但北市民政局科長林明寬說:「若非設籍北市者,仍須回到所屬縣市辦理登記。」 


 


 

* 蘋果日報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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