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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號為原住民族日,因為沒有放假,沒有多少人會注意;又因為不是在學期中,學生沒有機會聽到老師講解。回想2000年,當時的台灣文學院院長許世楷協同長老教會舉辦「霧社事件七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認為既然有二二八紀念日、以及光復節,應該把霧社事件作為所有台灣人的共同記憶,主張把事件發生的十月二十七日訂為紀念日。 究竟要以哪一天作為紀念日,大家的看法並無共識。就霧社事件而言,由於當年日本人以夷制夷,除了賽德克族人對於布農族的負面記憶揮之不去,內部對於莫那.魯道的作法,仍有待進一步的對話和解。最後在2005年所定案的是1994年第三次憲法增修條文日子,將充滿污名的「山地同胞」改為「原住民」,象徵國家正式承認原住民族的存在。 * 《 玉山周報》112期,頁47,201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