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教育的突破與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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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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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全民國防」的觀念,大概始於前總統李登輝(1996)於「國軍八十五年度工作檢討會」中所揭示;當時,面對中國的文攻武嚇,他揭櫫建立「全民國防意識」的重要性,也就是「全民關注、全民支持、全民參與」。陳水扁總統(2001)於「國軍九十年高級幹部研習會」中提及「強化全民國防理念」;他在2003年接受《紐約時報》專訪,再度指出「建立全民國防、凝聚全民力量」。大體而言,這是一種「全民皆兵」的概念(李登輝,1996),把全民國防和建軍作為視為國防武力的一環(陳水扁,2001)。 早在《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國防報告書編纂小組,1992)首度出爐之際,就有「現代國防為全民國防」(頁1)、以及「現代國防為全民國防,人人有責」(頁51)等字眼;不過,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重點是在如何透過「溝通」的方式來建立「全民國防意識」(頁176),也就是說,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如何讓國民了解國防政策。 其實,在2000年通過的『國防法』,已經明確規範(第3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 也就是說,全民國防為我國的國防政策,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以及其他相關事務;也因此,全民國防並不等於全民防衛。儘管如此,日後公佈的國防報告書未必服膺上述精神。譬如在《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國防報告書編纂委員會,2004)裡頭,大體還是將全民國防定位為「全民參與國防事務」、「全民對於國防事務的瞭解與認同」、或是「全民總體防衛」(頁66-67),將全民國防解釋為全民防衛(第15章),也就是說, 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2001)框架之下[1],將全民國防的理念被矮化[2]為「國家安全人人有關,國防建設人人有責」(頁188)。 一直要到『全民國防教育法』(2005)通過,才擺脫防衛動員的窠臼。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國防報告書編纂委員會,2006),以完整的一個篇來闡述全民國防的意義(第10章): 「全民國防」是以軍民一體、文武合一的形式,不分前後方、平時戰時,將有形武力、民間可用資源與精神意志合而為一的總體國防力量。亦即,全民國防係以國防武力為中心,以全民防衛為實體,以國防建設為基礎。因此,「全民國防」具有以下幾種意義:平時戰時結合的國防、軍民一體的國防、全民共同參與的國防、透明開放的國防、全民防衛的國防、國防及民防與心防結合的國防、國防科技與民生科技結合的國防、無形與有形戰力結合的國防。 也就是「全民認識國防、全民支持國防、全民參與國防」,由此可見,已經超越了認知的層面。因此,當總統陳水扁(2007)根據最新的國防報告書宣示全民國防的體制是: 以「心防」奠定根基、以「軍事作戰」為核心、以「民防」達成倍力的效果,以「全民動員」作為防衛作戰成敗的關鍵,四者缺一不可、互為表裡。 其實,就是很清楚地把全民國防視為我國的國防政策,回歸『國防法』的精神。可惜,在《2006國家安全報告》(國家安全會議,2006)裡頭,雖然全民國防被列為國防安全策略的首要,不過,基調還是定位為「保衛國家的安全絕對不只是國軍的責任,而是政府與全民必須共同承擔的使命」(頁88),又回到原點。 儘管全民國防教育已經在2006年正式實施,國立屏東教育大學(2005/5/24)、以及東吳大學(2005/12/1)先後舉辦過相關學術研討會,不過,大家對於究竟全民國防的內涵為何,仍然莫衷一是(丁樹範,2002;林正義,2002;李文師等人,2002;林哲夫,n.d.),更遑論如何去進行教育的推動。在這裡,我們想就參與者的身分,藉著全民國防教育的發展,嘗試著去釐清全民國防的系譜。 由軍訓、國防通識、到全民國防教育 軍訓教育源於「文武合一」教育理念,高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分別於1953、1954年開始實施(洪文華,2003;楊正平、張建焄,2005)。在威權統治時代,教官一方面被視為校園安定的訓導力量,另一方面,又被認為是國家控制學生的工具;自從解嚴以後(1987),政治自由化逐漸實現,尤其是進入1990年代,民主轉型加速進行,要求教官退出校園的呼聲高唱入雲[3],終於有大法官會議第380號解釋(大法官解釋,1995)、以及第450號解釋(大法官解釋,1998),先後判定大學軍訓課程必修、以及強制設置軍訓室違憲。筆者當時接受訪問(王思民、黃薰輝,1998): 本校公行系副教授施正鋒表示,過去教官負有「控制校園」的功能。目前在校園中負有校園安全維護任務,事實上這樣的任務由教官來擔任並不適當。教官並非校園安全、心理輔導的專業人士,這部份應該由校警、具法律專長或心理輔導人士擔任。但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大學校園也該對國防安全負社會責任,提供兵源。教官在校園的角色倒可以轉化。國防部近年來已開辦ROTC, 也是所謂後備軍官團。由國防部提供獎助學金供應學生求學,大學畢後進入軍中服役擔任職業軍人,為軍中儲備培訓軍官,適應多元化社會,教官也可以對這些ROTC在學學生提供短期軍事訓練。他很樂意大學軍訓室做這樣的角色轉化。 在這樣的脈絡下,教官轉型頓時成為教育部的要務。大體而言,高中職校多肯定對教官對於校園安全、以及生活管教的貢獻,因此,必修的軍訓/國防通識課來自課程時數的排擠;相對之下,儘管大專院校也有相同的評價,特別是私立院校。不過,大專院校除了以參加預官考試、或是抵免役期作為學生的誘因以外,積極的作為就是鼓勵教官進修、取得講師以上資格。 在2000年民進黨上台以後,前立委林哲夫在立委戴振耀、以及簡錫堦的幫忙之下,全力向教育部、國防部、以及內政部遊說「公民防衛」(civilian-based
defense),因而有台灣國家和平安全研究協會[4]所舉辦的「公民國防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會」(2001/9/13-14),其中,林哲夫(2002:19-21)認為可以把軍訓教育提升為國防教育、或是國家安全課程。隨後(2002-2003),在軍訓處的指導之下,教育部「國家安全教育研究小組」開始作馬拉松式的「國家安全與軍訓課程研討會」(14次),完成《國家安全政策》、以及《軍事與國家安全》的教材編印(國家安全教育研究小組,2003a;2003b),並選定台灣師範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進行一學期的試教。 在這同時,或許有人認為在2001年通過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4條)有「為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校軍訓課程之相關辦法」等字眼,上述朝國家安全教育調整的工作,在2004年似乎暫時停頓下來。一直要到『全民國防教育法』在2005年通過以後,軍訓處鑒於迫在眉睫的限時實施,召開小組密集研商後期中等教育、以及大專院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5],終於訂定「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架構」(圖1)。 我們可以看到,這是高度妥協的整合工作。首先,在整體社會冷淡的脈絡之下,即使全民國防能獲得朝野立委支持而取得正當性,卻必須在實質內容有所突破、以免被譏為舊酒新瓶,勢必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相對地,在傳統軍訓課程的「六大領域[6]」框架之下,要擺脫路徑依隨(path dependent)的傾向、卻又要讓參與者不至於產生疏離感,也需要有相當的知識、智慧、包容、特別是互信。大體而言,國防部的主軸是『國防法』的三個骨幹,也就是國防軍事、全民防衛、以及國防相關事務;教育部除了堅持師資培育以外,重視其他國防相關事務的納入,特別是文化、社會、以及心理;至於全民防衛,則結合了傳統的全民動員、以及公民防衛。
國家安全、國家政策、國防政策、以及軍事戰略 一開頭,由於六大領域只是實質的內容清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小組參與者必須擬出一個提綱挈領的參考架構,作為具體課程安排的依據。大體而言,大家有國家目標、國家政策、國防政策、以及軍事策略等由階層式概念,不過,用字遣詞仍有含混歧義的,因此,在討論的過程中,也有不少南轅北轍的詮釋。當時,主事者鼓勵有意者提出短文來陳述各自的看法,以便先掌握參與者心中的圖像,再尋求最大的共識。當時,我們拋磚引玉,嘗試做了下面的說明。 首先,「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可以說是國家存在的最基本理由(raison d’être),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不能確保其安全,就沒有主權獨立、或是領土完整,也就沒有必要再探討其他的價值、或是目標,譬如人權、民主、和平、以及富裕(圖2)。傳統的國家安全觀,是由具有多少抗拒外來威脅的能力(capabilities)來衡量,特別是軍事力量(military power);當前的國家安全觀,則強調國家認同如何左右國家安全、以及國家利益的判斷,因此,除了外部威脅以外,內部的經濟危機、甚至於族群衝突,都足以對國家的安全造成重大的挑戰。
至於,「國家政策」(national policy)又稱為「國家策略」(national strategy),它可以有廣義、以及狹義兩種定義方式。廣義來看,國家政策就是一個國家要追求的基本目標,譬如上述的各種價值;然而,狹義來看,國家政策是指如何追求這些目標的具體作為,譬如外交政策(敵對、中立、交往、或是結盟)、經濟政策、社福政策、族群政策、或是國防政策。就概念上而言,這些政策各有不同的意涵,也就是政策工具不同,而且在國家資源的運用上,可能會有相互競爭;實質上來看,它們的政策目標應該是殊途同歸的,特別是國家安全的確保。 而「國防政策」(defense policy)又稱為「國防策略」(defense strategy)。就消極面來看,國防政策的作為就是要作兵力、軍備的準備,以防禦敵人的侵犯;此外,一旦面對危機、發生戰爭之際,國防政策必須能確保退卻、甚或殲滅來犯的敵人;不過,就積極面而言,國防政策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如何透過軍事嚇阻(deterrence)、還是外交和解(conflict resolution),來防止敵對氛圍的發展、或是營造和平的環境。因此,國防政策作為目標,可以用軍事策略、或是非軍事的手段來達成;兩者應該是相輔相成的。 最後,「軍事戰略」(military strategy)的位階最低、也最為具體。廣義來看,它可以當作國防策略、或是國防政策的同義詞;狹義來看,也可以視為作戰的指導原則,譬如說採取守勢、還是攻勢,要進行全面戰爭、還是局部戰爭,要進行雙邊、還是多邊的作戰,要不要進行兩面作戰,是否要透過軍事同盟來壯大自己等等考量。 我們可以看到,圖2是課程的樹枝圖,而圖3則為由手段到目標的流程圖,兩者並不相互排斥。也就是說前者的「國家利益與目標」等於後者的「國家目標」、「國家整體戰略」就是「國家政策」、「全民國防」等於「國防政策」、以及「國防軍事」相當於「軍事策略」。至於國家利益與目標的內容,大家討論的結果是「民主和平、主權獨立、公義福祉」的共識,我們則提出人權、民主、國家安全、和平、以及富裕,大同小異。對於國防軍事的範圍,大致尊重教官的意見;至於國防相關事務的項目,各方有些許不同的見解;不過,最大的歧見來自於全民防衛的解釋。 由全民國防、全民防衛、到公民防衛 我們雖然同意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以及國防相關事務,不過,到底「全民國防」、「全民防衛」、以及「民防」的差別何在?根據英文版的《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國防報告書》(2006
National Defense Report: The Republic of China),全民國防翻譯為「all-out defense」,而全民防衛為「civil defense」,此外,又有民防「people’s defense」,由此可見,全民國防包含全民防衛、以及全民防衛包含民防。儘管如此,我們細讀國防報告書的文字,並未看出全民防衛與民防有何不同;甚至於,從具體的作為來看,就是把全民防衛當作民防的同義詞。因此,我們認為「全民國防教育架構」還是比較周延,否則,在全民國防的下面,就直接以民防、或是全民動員來取代全民防衛就好了。 全民防衛之所以能超越民防,至少還要加上公民防衛的成分。「公民防衛」(citizen defense)又稱為「群眾性公民防衛」(civilian-based
defense)、或是「非軍事國防」(non-military defense),為Gene Sharp所創,主張採用非暴力的方式來捍衛國土,以全民式的不合作運動來進行抗爭[7]。 大體而言,公民防衛要能成功,必須事先經過全盤的計劃、全民的教育、以及周詳的準備,更重要的是全民有上下一致的決心。不過,有些人擔心學生會不會運用公民防衛的技術來對抗學校、或是政府,因此,有所保留,甚至於在「普通高級中學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中,不管是必修、還是選修,以高中生的年紀還是太小的理由,被善意的迴避掉了,大大斲喪全民國防的本意。其實,自從1987年解嚴以來,政治言論百花齊放、抗議遊行屢見不鮮,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並不用擔心學生具有創意的多元言行。如果我們認為公民防衛是全民國防不可或缺的一環,就不應該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此外,少了公民防衛,又如何理直氣壯地對反對軍訓教育的人說:「全民國防教育不是軍訓教育的借屍還魂」? 其實,公民防衛有兩層意義:首先,就戰略而言,這是一種嚇阻性的國防,事先要讓潛在的敵人領悟,前來入侵是不合算的;再來,傳統的軍事國防或許有嚇阻作用,然而,卻可能引起雙方的武器競賽,勞民傷財,相對之下,公民防衛則是軟硬兼施,採取沒有威脅性的嚇阻。再來,就戰術而言,如果軍事性國防果真失利[8],非軍事性公民防衛必須馬上出來接替,不能讓任何物資落入敵人手中,特別是要求軍公教人員的抵制,要讓佔領者獲得「和平還是比較划得來」的教訓。 大體而言,在選擇全面毀滅、以及拒絕抗爭兩個極端的國防途徑之際,在光譜上可以包含採用暴力(包含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以及傳統軍事武器)、以及非暴力途徑(也就是非軍事途徑);如果我們決定採取防禦性國防[9],又可以包含傳統軍事防禦、準軍事防禦(包含民防[10])、以及非軍事防禦,而軍事防禦就包含公民防衛(圖3)[11]。就道德性而言,公民防衛有其非軍事、非暴力的本質,對於台灣這樣的小國,比較可以取得國際輿論的支持。 國家意識、國家認同、以及國家安全 相較於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小組成員對於公民防衛半信半疑,大家對於國家認同是否放在教學裡頭,也有相當程度的保留。其中,最重要的理由是認為既然國人的國家認同有分歧,就不宜驟然向學生提出來,以免造成更大的紛擾;相對地,我們以為,對台灣而言,面對中國武力犯台的威脅,國家認同的凝聚是必要的條件,如果不公開討論,又如何有可能尋求共識?由於反對的人佔多數,「全民國防教育架構」的初稿並未納入國家認同議題;然而,當決議送至國防部以後,當時的政務副部長蔡明憲認為換湯不換藥,將草稿退回重議,國家認同才被重新列入議程討論。 接下來,大家必須決定把國家認同放在「全民國防教育架構」的哪一個位階、哪一個項目、以及具體內容為何。照理說,國家認同的位階相當的高,也就是說,先有國家認同,才有國家定位,緊接著,才來定義國家安全,因此,既然國家安全是國家目標的一部分,國家認同應該置於後者的上方才對;然而,架構上的最上綱國家利益與目標只包含民主和平、主權獨立、以及公義福祉,大概是把國家安全視為理所當然而忽略掉了。當然,在國防軍事下面的國防安全有國家安全概論,不過,顯然把重點擺在傳統的軍事國防,並沒有討論國家認同的空間。最後,大家決定納在全民防衛下面,彷彿是把全民防衛當作剩餘的範疇;不過,也算是聊勝於無。 再來,要如何稱呼國家認同這個項目?有人認為國家認同過於敏感,不宜當作基本項目,主張改為國家意識,而在下面分為國家意識、國家定位[12]、以及國家認同三個子目。其實,「國家意識」(national
consciousness)與「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的意義相同,追溯其源頭,都是來自英文的「national identity」,也就是「民族認同」,只不過,學者認為民族認同的譯法有血緣的絃外之音,因此,比較喜歡用國家認同的字眼;然而,與會成員又對於國家認同議題戒慎小心,就轉而採取一個比較鬆散的用語國家意識,這樣的妥協,勉強可以接受。 坦承而言,大家對於國家認同與國家安全的關係,還是半信半疑,不過,《2006國家安全報告》(國家安全會議,2006:66)倒是有下面的文字: 從過去到現在,族群文化始終是構成國家認同的重要因素。由於台灣過去半個世紀以來的威權統治與政治壓迫,加上錯誤之高壓的族群同化政策的結果,台灣民主化以後,朝野政黨勢力消長與權力易位,不但讓不同族群的文化與集體權力意識抬頭,更直接牽引台灣內部多元族群對於國家認同的變化與抗拒,而言論的自由化更直接衍生人民對於國家的多重定義,型塑了不同背景人民的不同國家認同,造成國家安全的重大困擾。 政治學者在過去認為,個體的行動決定於其對利益的定義、以及其所擁有的權力大小;然而,在冷戰結束以來,由於意識型態之爭衰退,學者逐漸發現個體的認同對於政治行動的影響不可忽視。具體而言,認同不僅是一種權利,它也左右個體對本身利益的認知,進而左右著人們的行動;甚至於,對於認同的接受、排拒、或是錯誤認知,就是權力的來源。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看,國家認同決定我們如何來定義國家利益、以及對於國家所構成的威脅,因此,我們可以說,認同是安全的基礎。 認同政治(identity politics)的重要性在台灣開始浮上檯面,大致是與民主化的過程同時伴隨出現。台灣人民的認同在戰後長期受到威權體制桎梏凍結,在解嚴後驟然獲得鬆綁而尋求停泊。我們可以發現,國家認同、族群認同、以及政黨認同有某種程度的相互糾纏,不僅是左右著選民的投票行為,也連帶著影響國家的定位及對外政策,甚至於導致族群間的張力,進而決定著國人得來不易的民主是否能進一步獲得鞏固、以及台灣的國家安全能否獲得確保。 長期以來,台灣人民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戰爭威脅,在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統治下,逐漸接受某種混合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人」,也就是既為中國人(文化上的華人、血緣上的漢人、政治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同時也是台灣人(台灣的住民)。至於政治菁英,他們對於台灣目前的國際地位、以及台灣與中國的定位仍有歧見,特別是在政治中國在軍事、外交、經濟、文化、以及教育方面的威脅利誘,也再再造成台灣人民在尋求自我定位的路程中徘徊徬徨。 原本,國家認同困擾並不一定會造成國家安全上的擔憂,只不過,當外部的威脅一再挑戰國家存在的正當性之際,認同危機勢必構成內部對於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在認知上的分歧。因此,我們若要化解政治中國的威脅,台灣必須先建構自己的國家認同,也就是了解自己與他者之間的異同、以及確認彼此的敵友關係,如此一來,在確立了自我的定位以後,才有可能說服國際社會接受。 我們可以看出來,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迄今仍然遲遲無法獲得昇華,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人們無法與歷史、以及文化上的中國作割捨。其實,一群人的國家認同並非源於血緣、語言、或是宗教關係,而是基於彼此是否有共同的記憶、是否希望共同生活在一個國家;套用Benedict Anderson(1991)的用字,也就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y)的建構。如果我們將國家認同的定義,解釋為老百姓想要維持我們自己的生活方式、反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那麼,至少就短期而言,台灣的國家認同應該是有起碼的共識。然而,就長期而言,究竟台灣與中國要作何種的政治定位,還是要取決於台灣人民要如何來構思台灣認同與中國認同的關係。 就邏輯上的可能而言,有三種可能的安排方式。首先,相互從屬是階層式的關係來看(圖4),是將中國認同當作是上位、而台灣認同是下位的概念,因此,台灣認同必須向中國認同臣屬。在這種架構之下,中國認同才是全國性的認同,而台灣認同只是地區性的認同,甚至於在以台北為中心的台灣地方認同下,台灣其實就被蒸發掉了。中國的領導者自然是歡迎這種籓屬式的台灣認同,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口頭上宣稱熱愛台灣這塊土地,然而,心中真正盤算的是如何讓台灣的老百姓如何效忠的政治中國。 第二種思維是以同心圓、或是洋蔥等具象方式,來描繪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圖5),也就是把台灣放在最中心、外面有中國、最外層則是世界,譬如說「立足台灣、胸懷中國、放眼天下」,宛如俄羅斯娃娃一般,大概是要用世界來沖淡中國所帶來的歷史、地理、政治、經濟、甚或是文化上的沉重壓力。我們在這裡可以看到,台灣認同是被當做最重要的核心認同,而中國認同是外延第二認同,不過,終究,還有追求人性尊嚴、以世界和平的最高胸懷,特別是在全球化的情況下。 最後,在相互切割的模式裡(圖6),台灣認同與中國認同雖然有相當的交集,特別在歷史、語言、以及文化色彩上,兩者卻未必等同。我們在進行共同體想像的過程中,台灣人民在選擇接納局部的中國認同之際,也能保有台灣自己特有的認同特色,這是歷史發展而來的,沒有他者可以取代。就文化上而言,這是一種開放的多元文化構思,沒有所謂的主從關係;然而,如果台灣認同、以及中國認認同都是國家認同,終將面對效忠優先順序的抉擇,此時,彼此的文化交集越是擴大,反而是台灣內部國家認同焦慮的來源。
我們以為,凝聚台灣國家認同的關鍵在於台灣人民是否想要與對岸的「大陸同胞」組成一個國家,也就是彼此是否同屬一個 [政治] 民族。如果大多數人的答案是肯定的話,就表示他們認為,「台胞」與「陸胞」不只享有共同的過去(歷史記憶),並且在現在擁有共同的利益、面對共同的威脅 (日本、及/或美國),更要共同開創美好的未來,包括政治制度、社會結構、經濟安排、以及文化價值。然而,這些共同想像的基礎何在?究竟是過去的緬懷、現在的享受、還是未來的期待比較重要?如果大家珍惜經濟發展、民主化的成果的話,這些都要出生、成長在台灣的所有住民共同決定。 總之,台灣前途議題的討論是可以開放的,然而,決策的過程一定要先由內部取得遊戲規則的共識,譬如非暴力、尊重少數(甚或少數否決),而非廉價而僵硬的投票主義。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小組討論的過程,大致是以說理、說服的方式進行,即使未能對於實質內容有通盤的共識,不過,做了程序上的整合努力,算是一大突破。 未來的挑戰 在參與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小組的過程,我們也遭遇一些嚴峻的挑戰。首先,就民意的部分來看,對於軍訓課程並不具有友善的態度,甚至於是動輒得咎,光是靠『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2001)法,只能提供勉強的正當性;如果沒有超越黨派的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很難不被解釋為泛藍立委對於支持者的照顧,因此,『全民國防教育法』(2005)的通過,象徵朝野政黨對於全民國防教育有起碼的共識,這是艱難的第一步,大家必須珍惜[13]。 不過,執政黨的民意支持還是最重要的磐石。回想當年教育部「國家安全教育研究小組」完成「國家安全與軍訓課程研討會」、教材編纂、以及試教以後,工作頓時停頓下來,令人百思不解。或許是因為即將進行總統大選(2004),軍訓處有所疑慮,或是內部人事調整,也有可能因為軍訓界對於加入非傳統軍訓內容有所不安。我們當然也擔心,好不容易取得的共識,由「九五暫行綱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到「九八課程綱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會不會因為2008年總統改選而人去政亡? 相關部會的全力支持,應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保證,特別是首長的關注。然而,部會之間難免有本位主義,如何降到最低的程度,下級承辦人員小心翼翼,未必能解決權力、以及利益的糾葛。大體而言,國防部為全民國防教育的中央主管機關,不過,在是師資的培訓、以及人員的調配,還是要尊重教育部的看法;如果經過跨部會的協商可以一夕生變,未來的合作恐怕不太樂觀。究竟這是首長風格、正副手之間的齟齬、還是政務事務官間的認知落差,事後還是需要釐清,以免重蹈覆轍。 其實,部會內部的橫向協調,也是必須加強。譬如說,有關全民國防的社會教育推動,重要性應該是不下於正規學校的實施,然而,社教司未能知會同屬教育部的軍訓處,輕率把業務推給國防部,可以說是相當不負責任的做法,特別是講員的資格認證、以及教材內容,應該有軍訓處的首肯,否則,虛應故事、交差了事,完全抹煞全民國防教育的本意。 在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小組運作的同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課程暫行綱要」的國防通識已經(同步)確定實施,因此,不便更動。我們在討論「九八課程綱要」之際發現,高中校長對於教官生活管教、校園安全的期待似乎是勝於全民國防教育的推動,也就是說,在國防部與教育部的互動之間,又添加第一線實施的學校面向。不過,校園安全畢竟可以使用保全人員、或是替代役取代,至於生活管教,也未必是教官的專利。長遠看來,如果就教官存在校園的正當性而言,全民國防教育的說服力較高。如果是這樣,對於公民防衛的迴避,恐怕難逃社會的質疑。 總之,在國家安全的考量之下,我們認為,全民國防教育應該是包含傳統的軍訓教育、以及過渡時期的國防通識教育(圖7),不應該將軍訓教育以全民國防教育、或是國防通識教育來包裝。 參考文獻 陳水扁。2001。〈應邀參加國軍九十年高級幹部研習會致詞〉2月13日(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speak.php4?issueDate=&issueYY=90&issueMM=2&issueDD=13&title=&content=&_section=4&_pieceLen=50&_orderBy=issueDate,rid&_desc=1&_recNo=0)。 陳水扁。2003。〈應邀參加國軍九十年高級幹部研習會致詞〉12月6日(http://www/.
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news.php4?issueDate=&issueYY=92&issueMM=12&issueDD=6&title=&content=&_section=3&_pieceLen=50&_orderBy=issueDate%2Crid&_desc=1&_recNo=6)。 陳水扁。2007。〈總統主持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陳國祥晉任暨授勳典禮致詞〉3月15日(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speak.php4?issueDate=&issueYY=
96&issueMM=3&issueDD=15&title=&content=&_section=4&_pieceLen=50&_orderBy=issueDate%2Crid&_desc=1&_recNo=1)。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2001(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 1F0070013)。 『全民國防教育法』。2005(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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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asional Paper, No. 6.
[1] 雖然『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有全民國防理念(第1、13條),並未說明內容。 [2] 其實,『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開宗明義就指出,動員準備是為了要「落實全民國防理念」(第1條)。 [3] 筆者當時(1993/11)曾以學者身分於立法院外靜坐,抗議『大學法』修正案把軍訓室列為大學一級單位。 [4] 創會理事長為林哲夫;筆者忝為現任理事長。 [5] 相關的議題是師資的培訓。 [6] 包括國家安全、軍事戰史、兵學理論、國防科技、軍事知能、以及軍訓護理。 [7] 公民防衛在台灣是由前立委林哲夫引入國內,並且組成「台灣國家和平安全研究協會」來全力推動;除了譯介有關拉脫維亞、以及立陶宛成功例子的著作,見Holst & Butkevicius
(2001)、Eglitis(1997)、以及Miniotaite(1997);英文文獻見Sharp(1973a; 1973b; 1985; 1992; 1993)、Holst(1990)、Lipsitz & Kritzer(1975)、Salmon(1988);參見Albert Einstein Institute的網站http://www.aeistein.org。 [8] 並非所有支持公民防衛的人都主張,連傳統軍事防禦都要束諸高閣。 [9] 「防禦性國防」(defensive defense)又稱為「非攻擊性國防」(non-offensive defense)、「非挑釁國防」(no-provocative defense)、或是「另類國防」(alternative defense),試圖以非攻擊性的國防姿態,向對方表達沒有進犯的意圖。不過,防禦性國防是要讓對方了解,若膽敢來侵犯,絕對要付出沉重的代價(Jeong, 2000: 142);因此,防禦性國防並非要自我繳械,而是要建立有備無患的國防體系。 [10] 由此可見民防是介於傳統軍事武器(暴力)、以及非軍事途徑(非暴力)之間。 [11] 整理自Galtung(1984: 172)的圖5.4。 [12] 大致是指台灣前途的獨立、統一、或是其他可能的選項。 [13] 紅衫軍風起雲湧之際(2006),有人以軍訓教官身分發言,雖然有其言論自由,卻不免影響反對紅衫軍立場者牽連對於軍訓制度的反彈;當時,令人擔心是否會危及全民國防教育的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