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台灣是一個典型的墾殖社會 (settlers society),也就是說,在漢人前來開發之前,原本就有原住民族 (indigenous peoples) 居住。不過,由於歷史上的偶然 (contingency),也就是清將施對於「惠、潮之民」的偏見及歧視,造成客家人大規模渡台落於之後。直到日本前來殖民統治之前,客家與鶴之間難免因為開墾競爭而有齟齬、甚至於彼此兵戎相見,也就是歷史上的「分類械鬥」,而滿清政府於邊疆「蠻荒之地」(frontier) 的國家洞穿能力 (penetration) 不足,甚至於採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台灣客家族群的集體意識因此開始凝聚。當義民爺的祭祀逐漸取代三山國王信仰之際,代表的就是保鄉衛土的客家人,無形中已經開始在從事土著化 (naturalization) 的努力。從太平洋戰爭到二二八事件,外來政權的統治讓客家人與鶴人、以及原住民開始強烈體會到休戚相關的共同命運感,不過,由於戰後避秦來台的國民政府進行政治分化,客、鶴兩族之間即使有相當的通婚,彼此的關係卻一直未洽。在過去十年來的民主轉型過程中,由於一些人傾向於將民主庸俗地矮化為投票主義,再加上本土化 (indigenization) 的論述稍嫌跳躍,不免讓客家族群菁英萌生疏離之意,以為這就是要進行「鶴化」。我們因此可以這樣說,對於台灣的客家族群而言,衝擊其集體認同的「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 就是福人/鶴

長期以來,作為少數族群 (ethnic minority) 的客家人,不僅是在政治場域的參與客客氣氣、小心翼翼,在公共領域的再現 (representation) 幾乎也是被當作是隱形人看待。一直要到1980年代中期,隨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自由化,民間的社會運動一一崛起,客家運動才打破百年孤寂式的緘默,以跨越政黨的「還我母語」運動來表達對於族群文化凋零的痛心,以及對中華民國的「獨尊國語」政策的抗議。此時此刻,客家菁英除了強烈揭露出認同被威脅的焦慮,也反映出客家人對於鶴族群文化所感受到的無形壓力,尤其是在離開原鄉(桃竹苗、六堆)者,也就是間接表達對於所謂「自然同化」的反對;當然,在委婉地抱怨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無奈當中,又夾雜著幾分未能在政治上平起平坐的憤懣,同時也充分顯示著不應該被現代國家排除的期待。

 

如果我們願意將台灣視為多元族群 (multi-ethnic) 所組成的社會的話,那麼,根據一般所謂「四大族群」的認識,作為主體之的客家人佔有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不管是傳統的侍從恩寵收編 (patron-client cooptation) 運作、或是當前的代議政治/政黨政治角度,客家族群在政治場域的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全國性政治獲勝聯盟的取得,都是權力競逐者所不敢忽視的重要勢力,因此,在方興未艾的「客家研究/客家學」(Hakka Studies/Hakkaology),應該會有相當的研究成果累積才對。我們可以看到,學術界對於客家現象的探究,在歷史學、人類學、以及社會學的成績斐然,而語言學上的努力也初步有成,然而相較之下,政治學對於客家研究卻不成比例地嚴重不足,尚在發軔之中(圖1),也就是說,政治學界對於客家研究的努力,還必須迎頭趕上。

對於這樣的困惑 (puzzle),我們可以嘗試著由應然 (normatively)、以及實然 (positively) 兩個層面來看。首先,在「定於」的政治正確規範下(不管是統、或是獨),多元族群往往被認為是不方便的事實,一班人多在主觀上希望這些社會分歧終將消逝,因而不願意去正面看待,不少人甚至於認為,除了原住民屬於南島語系 (Austronesian) 以外,客家人與鶴人、或是外省人都是漢人,沒有特別去加以區分的必要;再來,自從國民黨政權於戰後播遷台灣以來,政治角力集中在本省人與外省人之間的軸線,客家人、以及原住民的訴求不免被視為殘餘的歷史遺跡,並不是社會科學家要去探究的課題。當然,台灣的政治學界還停留在行為主義的階段,多不願意觸及任何具有政治敏感的議題,以免被同儕視為異端;直到近年來,投票行為的研究(民意調查)才逐漸把客家選民的意向從省籍的二分法中釋放出來

從知識論 (epistemology) 的角度來看,政治學如果要能稱得上是科學的話,應該有三項任務:診斷、醫療、以及預防;也就是說,族群政治的學者應該像醫生一樣,必須先能正確地描述族群現象,再來是提出合理的解釋,然後才能提出有效的化解族群齟齬之道,以便達到避免族群衝突的目標。在這裡,我們將以政治學 (Political Science) 頭的族群政治 (ethnic politics) 角度,嘗試著要去探究客家研究的政治面向:首先,我們將要建構一個客家族群認同如何政治化的概念架構 (conceptual framework);再來,我們會使用較多的篇幅來討論客家認同的概念化 (conceptualization)、以及檢討現有的學術性證據;其次,我們將選擇性呈現一些客家認同的政治表達方式,特別是政黨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以及國家定位;在結語之前,我們描繪對於客家人與其他族群互動的新近發展、以及未來願景。

 

概念架構的建立

在理論上 (theoretically),我們必須解釋客家認同是如何產生的、如何由文化集團凝聚為客家族群?客家運動(還我母語、族群公平)是如何來動員的?在這裡,可供我們選擇的理論有「原生論/本質論」(primordialism/essentialism)、「結構論/工具論」(structuralism/instrumentalism)、以及「建構論(constructualism),那麼,在不同的階段裡,我們是否採取不同的理論來解釋?它們是否相互排斥,還是可以作某種程度的合成 (synthesis)?譬如說,表面上是以原生論作辨識的基礎、並且以結構論作動員的訴求,客家族群實際上是在進行Benedict Anderson式的集體認同建構。就本體論而言 (ontologically),作為個體 (agent) 的客家族群,究竟與結構(包含政治、經濟、社會、或文化)的關係為何,特別是國家機器(朝廷、殖民者、政府)?是試圖擺脫結/駕馭、命定接受制約、還是相互調適?更重要的是,這些應該立足在何種概念架構來分析?

再這裡,我們所建構的是一個客家認同如何政治化的概念架構,也就是說,客家人如何由一群原本只是會說客家話的文化集團,進一步提升為具有集體認同的客家族群。在這樣的架構下,我們必須找出促成客家認同產生/凝聚的獨立變數 (independent variable)、中介變數 (intervening variable)、以及應變數 (dependent variable) 客家認同經過政治化以後的呈現。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跟其他任何認同一樣,客家認同是高度流動的建構,而且是會隨著情境的變動而自我調整,並非是凍結冰存的歷史遺跡。因此,在原初的狀態,即使客家人彼此擁有共同的血緣、語言、宗教、生活方式、或是其他文化色彩,也就是所謂客觀上可以觀察得到的有形特徵,並不一定保證會有休戚相關的主觀認同出現,更重要的是由集體經驗、記憶/失憶、以及歷史所構成的共同想像。當客家人之所以會積極進行認同的搜尋,往往是在與他者相遇 (encounter) 之後,開始發現彼此在文化上的差異,特別是語言上的隔閡。

儘管如此,客家人與其他族群並非只有差異,應該也有共同點,也就是說,當差異被特別強調、共同點被刻意忽略之際,往往會有利於客家認同出現的脈絡/情境條件,也就是政治權利/經濟資源的分配是否公平、文化特色是否被貶抑、社會地位是否被壓抑。此時,由於面對無形的偏見 (prejudice)、以及有形的歧視 (discrimination),客家人的相對剝奪感 (relative-deprivation) 油然而生,一旦自己發現這是身為客家人的共同命運、遭遇,開始反思作為一個客家人的意義,也就是個人的榮辱與集體的福祉是分不開來的,而個人的認同也有相當大的成分是決定於自己與客家社群的定位。這時,客家人的不滿、反感,又會回頭來強化「我們」與「他們」的差異,並且賦予展新的詮釋。
 

我們可看到,這個概念架構結合了解是族群認同/民族認同產生的三大理論:建構論、原生論、以及結構論。我們可以這樣說,原生論提供族群認同的基礎 (what),結構論為族群認同的產生提供理由 (why),而建構論則描繪了族群認同如何建構的方式 (how)

首先,從建構論來看,客家認同並不是自然渾成的個體,而是經過集體想像,歷經萌芽、成長、茁壯、而成熟的建構,特別是客家菁英在不同時期的理性選擇、以及策略行動。在這裡,客家領導者除了要衡量自己所必須回應的挑戰外,更要決定何種認同形式是可欲的,包括接受同化、維持差異、還是不如離去。當同化於多數/支配性族群是族人的共識之際,白化 (whiten) 的呼聲會對於族群認同嗤之以鼻,認為是小題大作,終究,在文化滅種的洪流之下,不只不會有客家族群,連客家文化也不復存在,只剩每年多元文化嘉年華會中聊備一格的花絮。相對地,當割席而去是不得已的選擇之時,客家人除了要進行南客、北客的跨地域整合,也要面對其他族群/國家是否願意任憑和平分手的課題。

原生論的貢獻,主要在於提供族人有較為具體的想像基礎,方便族群界線的區隔。事實上,客觀上的絕對差異程度並不重要,要緊的是讓自己人相信彼此的共同點、以及盡量擴大與他族人的差異。譬如說,客家人、鶴人、以及絕大多數的外省人的血緣大體是漢人,差異的對照組應該是屬於南島民族的原住民,然而,當口語上的差異被認為是很難溝通之際,「車同軌、書同文」就會被視而不見。當族群認同的圖像開始成形之時,嶄新的傳統可能會漸次被創造出來,甚至於被賦予創世紀一般的史詩所神化。

根據結構論,不平等的族群上下分工關係,不管是真、是假,往往是族群菁英喚起族人意識所不可或缺。在族群運動的大敘述裡頭,敘述者除了要美化族人過去的歷史,還要對於目前大家所遭受的待遇發出不平之鳴,當然,族群領導者更必須點出,族群團結一致的重要性,以便達到他們所應許的南地。結構論有時被稱為工具論,帶有相當地負面評價,多少是在指控族群菁英操弄族群情緒,否則,族群的認同就不會被撩撥起來。問題是,如果族人沒有任何被欺負的感覺,不管是實質的權力/資源分配、還是抽象的尊嚴受損,菁英是很難平空「撕裂」族群情感的。

再來,我們要說明兩個關鍵的中介變數:政府的政策、以及菁英的角色。所謂的中介變數,是指在獨立變數、以及應變數之間,可能會強化、或是減弱其原本因果關係的變數。取決於國家的角色,究竟是族群化的國家、色盲的國家、還是具有相當自主性的國家,那麼,政府的政策在光譜上呈現,有可能採取特別優厚單一族群/排斥其他族群、刻意忽視族群差異/強調個人社會福利的分配、還是主動調和族群關係的做法 (Azarya, 2003)

菁英的策略性角色是族群動員所不可或缺,特別是如何說服少數族群的大眾加入、或是奉獻有限的資源。我們必須指出,族群菁英的個人利益,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名聲,未必與族群的集體福祉相左;即使是從權力掮客的角度來看,除非是榨取過度的政治租稅 (rent seeking),否則,我們不能率然指控族群菁英就是在超弄族群情感,畢竟,他們還是最能了解族人 (patron) 需要的代理人 (agent)。不過,當眾多的菁英在爭取獨家代理之際,難免會將族群內部的競租行為擴及族群間的角逐。就策略上而言,族群菁英可以自艾自、訴諸不公、怪罪他族,強調制度、或是尋求整合 (Grove, 2001);就目標而言,族群菁英可能要求平等/分享權力、掌控國家機器、或是分治/分離施正鋒,1998: 12-15

到目前為止,這個概念架構的前半部是告訴我們,情境條件如何影響族群認同的出現,以及中介變數如何強化/減緩這種關係。後半部則要告訴我們,族群認同如何進而左右族群在政治場域的偏好/行為,包括政黨政治、民族認同、以及國家定位。


 

客家族群的認同

在概念上而言 (conceptually),我們必須先解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客家人是否為「族群」(ethnic group)。再來,我們應該尋求「客家人」的定義為何,也就是說,就客家族群的集體想像當中,作為一個客家人,應該在客觀上、以及/或是客觀上有哪些條件?是共同的血緣、語言、文化、還是經驗/記憶/歷史?再來,客家人的個人認同、「學理上/民族學」的辨識、以及法律上的身份,三者是否有區別?這些是否有政治哲學上有關權利的意義?回答了上述問題,我們才可以問,到底客家族群的人口數有多少?是否應該在人口普查的結果呈現出來?應該是由當事人填寫自己的族群認同、還是由官方來認定?個人的族群認同是否應該公佈(譬如戶口名簿、還是身分證件)、還是作為整體施政的參考用即可(譬如財源的分配)?

邏輯上而言,客家認同至少可以從主觀的認同(是否承認自己是客家人)、以及客觀的特徵(會不會說客家話)二個面向來確認(圖3)。個人如果願意承認自己是客家人、而且又會說客家話(左上角),他的客家身分/認同當然毋庸置疑;相對地,如果個人既然自認不是客家人、而且又不會說客家話(右下角),我們就不用太在意他是否為客家人。如果我們放寬標準,只要他願意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緣,即使已經不會說客家話(左下角),應該也可以接受為廣義的客家人,也就是把已經被同化的福客、或是選舉時才承認是客家人的政治人物包括在內。

 

最後一種可能是會說客家話、卻矢口否認自己是客家人者(左上角),這些人可能是出生/成長在客家,特別是父親職業為公教警調人員者,或是住在客鶴混居的城鎮的非客家人,或者,也有可能是已經白化的客家人,不敢/不願承認自己的客家身分。如此看來,這些人的客家認同強度如下

a>b>c>d

在這裡,我們會發現,個人即使願意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緣,並不一定代表他會立即擁抱父母/祖先的客家身分。因此,我們以主觀認同、血統、以及語言三個面向,重新思考客家認同的結構(圖4),解構出八種邏輯上的可能。我們以為,只要自認為是客家人、而且又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統者,不管會不會說客家話(ab),應該都是客家人。再來,那些自認為算是客家人、卻否定自己有客家血統者,若非空集合、就是有可能是願意歸化為客家人者(cd),包括誠心誠意的「客鶴」、客家人的媳婦/女婿、或是策略性的偶殊者 (contingent),應該可以接受,特別是會說某種程度客語者(d)。

在想像、未知的客家人宇集裡頭,那些自認為不是客家人當中,是否要全盤否定其客家認同?我們以為,只要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客家血統,不管是積極、還是羞澀(ef),不論是否諳客語,特別是客家子弟中的所謂「國語人」,只要客觀環境變動,也是可以動之以情的含蓄客家人。至於那些既不承認自己是客家人、又否定自己有客家血緣者(gh),也就是隱形的客家人,是否就要放棄將其納入客家族群的範疇,尤其是保有相客家語言能力者(g)?我們以為,不管是「福化」、還是「國語話」,這些人是族群接觸史的產物,甚至於是國家語言政策的受害者,在過去「被迫選擇」支配性文化認同、甚至於要隱藏其血緣認同,如果要怪罪他們當時為何沒有個體 (agent) 的身分來與體制 (system) 進行爭扎,未免強人所難,應該有讓他們重新選擇當客家人的機會。

如果我們以同心圓的方式來表達這些人的客家認同強度(圖5),客家人的核心是自認為是客家人/承認有客家血統者(ab),再來是自認為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cd)、或是自認為不是客家人/承認有客家血統者(ef),最外圍則是自認為不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者(gh)。自於那些會說流利客家話、卻自認為不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者(i),既然已經無意當客家人,就算是「客家之友」好了。

那麼,究竟台灣客家族群的人口有多少?戰前,客家人、以及人的人口數可以透過當時的人口普查資料取得,也就是根據當時漢人的祖籍為廣東省或福建來區分。在日治時代 (1905-40),曾經有幾次「戶口調查」及「國勢調查」;另外,在昭和元年(1926),有過「台灣在籍漢民族鄉貫別調查」。如果扣掉原住民、以及日本人,客家人當時的人口在13.7-15.7%之間連文希,197214-16;江運貴,1996: 276。在戰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裡,再度區隔台灣省籍漢人的祖籍,源自廣東的約15.05%,大致穩定。日後的人口普查更難推斷客家人口,因為本省籍漢人未再以祖籍來分,一般同意15%是合理的估計

戰後以來的人口普查(十年一次),一向只有特別將外省人、以及原住民分別列出來,並未區隔客家人、以及鶴人。這樣的做法,自有其歷史的脈絡,有就是源自於中國的「籍貫」、以及非漢「少數民族」的區隔;前者有政治權力分配的用意,後者則不免含有牧民照顧 (patronage) 的意思。既然官方文書無法取得客家人口的數目,我們試著由學術界的研究報告來推知。

在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中心的「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裡頭,有三大類資料可供參考:台灣地區社會意向調查、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台灣選舉調查資料;前兩者的計畫主持人以社會學者為主,後者則為政治學者。我們可以看到,根據社會意向調查、或是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所得到的客家族群的百分比約在8~15% 之間(見附錄1),差距竟然高達50% 之多。根據選與調查資料,所得到的客家人口百分比更低,普遍在3~12%之間見附錄2)。由於後者涉及投票行為,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受訪者不願意揭露自己的族群認同。令人好奇的是,社會學者與政治學者對於客家認同的操作性定義,是否影響受訪者的回答?

我們必須指出,直到近年為止,問卷縱然有四大族群的選項,卻是用籍貫的方式來提問,譬如「您的籍貫是哪裡」、「您是哪裡人」、「您父親的籍貫是哪裡」、或是「您父親是哪裡人」,而非我們以為視大家目前慣用的「您的族群認同是甚麼」此外,族群的名稱往往也與一般用法有別,也就是大陸各省市/外省、本省閩南人/本省(閩南人)、以及本省客家人/本省(客家人)。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社會學者在1980年代會直接問受訪者的籍貫(族群),到了1990年代則改為以父親的籍貫(族群)來推敲受訪者的認同。政治學者大致採用父親的籍貫(族群),比較不直接問受訪者的認同。不過,除了受訪者的客家百分比有逐年上漲的趨向,看不出是否是因為委婉的提問法而提高承認客家認同的意願。

2:客家人口數與分佈

            資料來源:* 黃河2002112** 客家委員會函請客縣市政府提供

相對之下,客家委員會所提供的客家人口數目,分別了總人口的10.85%、以及13.16%(表2),與我們一般人的期待 (15%),落差稍微較少。如果我們比較高雄市政府稍早所作的估算,當地的客家人約有212,688 (14.41%)林慶宏,200046-47,而前述來源的客家人口數分別是71,118 (4.72%)、以及 151,100 (10.11%),可以看出,全國的客家人口總數應該更高才對。如果我們在比較客家委員會所作的台北都會區客家人口調查梁世武,200325,客家人口介於349,757 (5.24%) 以及 861,043 (12.90%) 之間,而上述資料分別是 369,034 (5.54%)、以及 802,624 (12.05%),由此可見,黃河 (2002) 的調查結果,遠低於縣市政府提供的數目,特別是台北縣只估出三分之一;相較之下,林慶宏 (200030-31) 透過學校(小學)來進行估算,其中間標準值比高雄市政府提供的客家人口數還高

除了進行調查的單位以外,我們可以進一步比較前述三位受委託者,對於客家認同的認定方式。梁世武 (20032004) 根據主觀認同、以及客觀認同,客家族群分為核心、中間、以及非核心三類。他所謂的主觀認同,是指單一選擇下互斥選項、或是多重選擇下(可複選),認為自己是客家人;客觀認同包括血緣認同 (1/21/4)、以及語言認同說、聽。與我們先前的客家認同解構圖相比較4,他的核心客家族群大致就是abc,中間客家族群是de,而非核心客家族群近似於fg。當客家人的定義採取最嚴格的血緣標準,也就是父母都是客家人之際,客家人的估算值最低;相對地,當他採取最寬鬆的客家人標準,也就是允許複選的認同,客家人的估算值最高。問題是,在自由心證之下,研究者如何知道受訪者自己的父母、組父母、或是外祖父母為客家人?有52.82% 的受訪者認為「必須具有客家人的血統」、31.16% 認為「必須會聽或講客家話」、24.36% 認為「必須了解客家文化」、18.21% 認為「必須具備客家人的性格、如勤儉」、只有15.29% 認為「只要自認為是客家人、就是客家人」。

再來,黃河 (200212110) 對於客家人認同的定義,採取「自我主觀認同」,讓受訪者自己決定「我是不是客家人」,他以為這就是「主觀上認同且願意表達具有客家身分者」。他也接受具有雙重認同者,以便納入通婚的現象;在他的調查結果裡頭,93.5% 的客家人認為自己只是客家人、不具其他族群的身分(頁43)。相對地,林慶宏 (200033) 則以直系四代親屬會不會說客家話來界定客家人,也就是同時採取嚴格的語言條件、以及較為寬鬆的血緣基礎 (1/16)

客家菁英大致同意其族群認同建立在使用客語的能力,不容諱言,也就是質疑「不會說客家話的人還算是客家人嗎?」然而,在當前語言教育、以及媒體管道未能有立足點平等之前,若堅持以語言作為客家認同的唯一標誌,面對強勢語言的融合暗示、及商業利潤的考量,客家人口勢將逐漸萎縮。我們是否可以接受更開放的族群認定方式,譬如說,以主觀認同與否來承認其個人的族群歸屬,而非硬性要以「客觀的標準」來辨識?

短期而言,要恢復客家族群的認同,最迫切的課題是客語教學如何落實。就目前教育部「母語教學」的定位,仍然把客語當作父母的責任,注國家資源,其實就是以消極應付來取代過去的「獨尊國語」;在一般化「鄉土教學」的遮掩之下,將難逃方言點綴式的邊陲地位。客委會或可主動爭取客語教學的主導權,一方面進行客語師資的培訓及認證,另一方面加速客語的現代化,也就是標音系統的標準化、百科辭典的彙編、以及文學創作的鼓勵。

中程來看,我們必須透過立法來取得客語在公共領域的平等地位,具體而言,就是制定『語言平等法』,讓大家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母語、或是偏好的官方語言。除了現有大眾運輸工具的播報外,諸如醫院、或公家機構等場所,也更應該有客語的接待、甚或執勤人員。客委會或可鼓勵民間企業、或是與人事行政單位磋商,議設置專業人員雙語服務津貼的可行性。

即使目前已經剛成立三個客家學院,長遠來看,以客語為主的「義民大學」應加速籌設,除了讓少數族群有公平的使用母語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外,更要這些成為客家研究的重鎮,有如瑞士的德語、法語大學,或是魁北克的法語大學。理由很簡單,多數族群雖然不一定會有偏見,卻較難期待他們有足夠的敏感度來追求客家文化保存、振興,或是人才的培育。在大學數目急速增加之際,經營不善者如果收歸國有,不妨轉交客族作公辦民營。

我們以為,為了要確保客家的集體認同,除了文物保存、文化發揚、以及語言推廣以外,現代的客家人認同是建立在彼此共同的記憶、或是經驗。因此,客族歷史的重建刻不容緩,特別是先人飄洋過海、披荊斬棘的史詩。更重要的是,這些是所有台灣人的集體資產,而非客家人自己的家內事。政府應該讓客家人有選擇自我認同的機會。或許所謂的外省族群,不願讓過去的籍貫措施帶來歧視,客家人卻有族群人口萎縮的擔憂,因此,在口普查中,政府應該可以藉此確認客家族群的人口數,至少適當地讓客家文教支出符合人口比例。

 

客家認同的政治表達

在實 (empirically),我們必須考察客家族群在政治權力、經濟資源、文化價值、以及社會地位上的分布為何,尤其是客家人物資料庫的建立刻不容緩。在這裡,除了客家族群菁英與百姓的認知以外,如果有可能建立相對客觀上的具體指標,是否具有額外的意義?在上述政治(行政、立法、司法、或是考試)、經濟、文化/語言、或是社會場域的分配,彼此是相互強化、還是有相互切割而弱化的傾向?它們又與城鄉差距是否有關聯?統治者的政策扮演何種角色(推波助瀾、還是戒慎規避)?政黨的立場(追求、忽視、或是排斥)又有何種影響?客家菁英自來採取何種應對的態度(積極、或是消極)、或是策略(合縱連橫、或是孤立自保)?客家族群的政黨認同、民族認同、以及國家定位與其他族群是否有別?客家族群在歷史上與其他族群互動的模式為何?台灣的客家族群與其他地方講客家話的人士(中國、南洋、或是其他地區),其跨越國界的關係為何(政治、經濟、或是文化)?甚至於,由台灣移民他國的客家人,其國家認同與國內的客家人是否有所差異?最後,由東南亞(印尼、馬來西亞、新家坡)移入的客家新娘,她們的客家語言能力不一,應該是屬於客家人、還是新移民?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台灣選民的政黨認同、民族認同、以及國家認同是高度聚合的 (converged),也就是說,支持國民黨/泛藍的人,往往會比較傾向於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並且對於中國有較強烈的感情、甚至於接受與中國作某種形式的結合;相對地,支持民進黨/泛綠的人,會比較習慣自稱為台灣人,而且對於台灣獨立的遠景比較不會排斥。如果以省籍外省/本省來區別,上述的思考/行為模式大體不變;然而,如果將客家、以及鶴族群再分出來,客家族群的政治偏好恰好居於外省與鶴族群之間345,甚至於是比較近似於鶴人,而非與外省人相近。

   3:族群的民族認同

 

資料來源:王甫昌 (2002: 89)

*包含「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以及「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4:族群的政黨認同(1994)

資料來源:王甫昌 (2002: 90)

* 包含國民黨、以及新黨;**作者用詞為「獨立選民」

 

  5:族群的國家定位

資料來源:王甫昌 (2002: 90)

其用法:*「中國民族主義」、**「現實主義」、***「台灣民族主義」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正式掛牌運作 (2001/6/14),在政治上的意義是客家人首度被國家體制承認,這也是客家菁英十多年來從事社會運動的開花。不過,到目前為止,一般人恐怕仍然不知為何要特別成立部會層級的客委會,或許有人會質疑將來是否也要循例設置外省、或是鶴委員會,甚至於擔心是否會阻礙國民意識的凝聚?我們相信,這些顧慮的底層代表的是誠摯的關切。不過,我們也要認識到,唯有在每族群都能舒坦地呈現個別獨特認同感的前提下,族群間的和諧才有可能,也就是先要「同中存異」,才能「異中求同」。雖然目前已有相關的部會,譬如教育部、或是文建會,如果大家能以同理心作出發點,應該能欣然接受另外成立客委會的正當性,以便積極協調分散各部會的相關事務、統籌客家教育暨文化政策的推動。

在國際法上,語言權被視為集體權,特別是少數族群的最基本人權之。一般而言,語言權可以從教育、行政、社會經濟、以及媒體四個場域來看。由媒體權來看,客家電視台至少可以對於弱勢語言有制度上的保障,以避免無形的歧視、或結構性的暴力;就積極面而言,客家電視台可以促進客語的復育、以及發展,甚至於可以幫助其他族群來了解客家人。總而言之,對於少數族群的權利保障,將有助於強化民主鞏固、以及提高國家的正當性。客家電視的歷史任務不限於客家人,而是能否能提昇台灣社會為真正的多元文化國家。

目前,儘管客語的發展不再因為國語政策而遭受形式上的打壓、或是阻礙,然而,大環境對於客家族群仍然相對不利,特別是在大眾傳播媒體上,客家文化、或議題的能見度相當有限,尤其是在電子媒體上,光是靠公共電視台還嫌不足。政府尚有關鍵性股權的台視、或是華視,即使暫時無力擇轉型為客家、或弱勢族群的無線電視台,也應立即增加客語節目的百分比,或者適度釋股由客家鄉親認股。在平面媒體裡頭,客家人才濟濟,如果能增取每週、甚至於每日的固定版面,效果應該不下於電子媒體。撇開政治選舉層面不說,電子媒體仍然是華語的天下,而鶴佬話因則為有人口的優勢,電視台不敢輕視,尚有突破舊有結構性桎梏的空間;相對之下,即使是客籍企業家,在商言商,產品銷售的對象不限於客家族人,客語廣告也只能偶而友情贊助。

客家電視台在2003年的出現,算是為了克服硬體設施、以及人力資格等重重限制的妥協性突破,大致符合陳水扁『客家政策白皮書』的承諾,也滿足歐洲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關於地區性或少數語言之憲章』(1992) 的起碼要求。就心理層面來看,客家話能大大方方在公領域固定出現,至少讓客語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部份,表示客家族群不再是社會的隱形人,而是台灣多元族群國家裡頭正正當當的份子,而客語摒除「只適於家庭裡使用」的小媳婦地位。就教學、以及學習層面而言,客家電視台可以提供客語教育的情境,讓小孩子覺得學客家話是自然的、合理的,而非只是鄉下阿公、阿婆的語言,或區域性的方言而已。因此,如果我們能增加以客語拍攝的現代劇(包括連續劇、或是長片)、特別是都會的男女戀愛片,是至於找出新世代的代言人,或許能在「哈日」、或是「哈韓」之外,也能帶動「哈客」的風潮。

其實,客家電視的觀眾不應該只限於客家人,應該還可以進一步定位為客家與其他族群之間的橋樑。初期,我們或可將一部份的精力放在非客語地區的鄉土語言課程上,播放相關的教學節目,鼓勵非客家學童在學校觀賞。另外,我們也不訪先把潛在的目標假設是有志報考國家考試者,配合考試院正在考量的公務人員語言資格,播放客語進修、檢定的片子。既然政治人物在選舉時期都會來一二句客家話,甚至於揭露其客家血緣,那麼,應該要求各黨派的領導人物在客家電視、或是其他媒體,替客家電視發聲。我們深信,國人對族群差異的包容、尊重、理解、甚至於欣賞,是可以訓練而學習的。

 

客家人的族群關係

就規範上而言 (prescriptively),我們追求的是何種族群關係(同化/涵化/融合、隔離、還是和諧共存)?究竟客家族群是否可以稱為「少數族群」(ethnic minority),因而可以要求保障其「少數族群權利」(minority rights)?少數族群權利有何內涵?是個人權、還是集體權?是否會與一般所接受的自由主義牴觸?是否會違反一般人所認知的公平原則?族群關係應該加以淡化、起碼承認、還是積極制度化?族群關係應該入憲(政治承認族群的存在、宣示平等)、立法(反歧視法、平等法、或是保障少數族群)、還是尋求共識/默契即可?族群關係的規範應該限於公共領域(公家機構/軍隊、教育機構、以及媒體),還是要擴及一般生活(公共場合、商業關係、或是街坊接觸)?就政治制度的設計而言,憲政體制/國會改造、政黨體系、以及選舉制度,究竟可以如何來促成和諧的族群關係、確保客家族群的參與政治權利?

就邏輯上而言,客家族群與其他族群的關係,有七種可能的排列組合5,不過,就歷史的發展而言,一直要到清治時期,客家族群才明顯地由漢人的類別分開突顯出來,取代平埔族的地位6。由日治到國治,客家族群已經成為舉足輕重的族群,是政治合縱連橫不可忽視的力量。

回顧在民主過渡的過程裡,非但族群間的差異未見消逝,原本的齟齬更是隨著選舉的自由化而持續擴大;特別是透過政黨的全國性動員,由省市長(1994年)、到總統(1996年)選舉,政治人物從此必須正視客家議題所代表的意義何在,而非延續過去的恩寵式收編,客家族群開始扮演關鍵少數的角色。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所以能快速成立,顯現的是就是政治菁英超越黨派藩籬的初步共識。

就非原住民的三個族群而言,只要任何兩個能夠結盟,至少可以抗衡第三者的獨大、或制壓。因此,從外省族群的角度來看,不論是國民黨、新黨、還是親民黨,對於少數客家菁英的熱絡拉攏,可以說是合理的結盟策略。相對地,清治時期的械鬥記憶猶存,不論是客家、還是鶴,彼此尚未能夠對於「義民」取得歷史和解,加上國民黨長期以來的刻意分化,即使對於外來政權同樣嫌惡,彼此的互動卻尚難水乳交融。

坦承而言,大多數鶴族群對於客家人的心境大體欠缺同理心,因此,大而化之的做法難免被解釋為視若無睹、甚至於是不屑一顧,;特別是在過去兩次總統直選 (19962000),由於民進黨內部的初選稍有瑕疵,讓有心人士得以推波助瀾,進而影響大選的客家選票流向。其實,就是因為民進黨在桃、竹、苗的得票率有待加強,才有大幅成長的空間;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近乎棄守的說法,代表的是少數急功近利者的怠惰心態。此回總統大選 (2004),桃、竹、苗的客家選票明顯擴張,證明客家人是理性而務實的選民,絕非特定政黨的囚犯式支持者。

回想在1994年舉行的「第二次人民制憲會議」中,與會代表除了支持概括性的多元文化原則、以及多語政策外,客家族群更積極提出建言,要求在國民義務教育中除了要有母語教學外,每小學生至少要再學習一種其他族群的語言;這些精神終於在隨後通過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中,以條文的方式獲得確認(第102條)。回想當時的激烈辯論,議者則擔心族群差異的承認/突顯恐會激化原本就有張力的族群關係,更不用說在憲法中加以制度化。然而,站在弱勢族群的立場,任何淡化差異的努力,很難不被解釋會淪為邊陲化、或是虛無化。傳統的「只有台灣人」、或是「只有中國人」的論述,儘管有內部整合 (integration) 的殷切期待,然而,在族群認同尚未獲得確認之前,難免讓客家族群有被迫選擇靠邊站的認知,甚至於有放棄其自我認同的詮釋,特別是本土化論述的說明不夠細膩,也就會讓一些客家菁英以為,這是要建構一種以鶴人為中心的台灣認同,也就是以本土化包裝鶴7

長期而言,若要追求真正的族群和諧,還要端賴「多元文化」的精神如何實踐,也就是不管相對人數的多寡、或是政經力量的強弱,每族群的存在都是至高無上的、每族群的特色都是獨一無二的,而且,都要獲得國家的平等待遇、以及保障。光是口頭上的尊重於事無補,至少也要有制度上的誘因來落實。和諧的族群關係必須建立在健康的互動過程。我們企盼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在義務教育中有學習客家語言、歷史、及文化的機會,也就是說,除了消極地將所有語言提升為官方語言外,更要積極地從小要求每個人學習至少一種其他族群的母語。

 

結論

我們以為,站在民族國家的族群政治角度來看,客家族群的短期目標是尋求客家認同的自我確認,中程的目標則在於追求社會結構的公平性,長期目標則在於建構和諧的族群關係。在我們想像中的台灣認同,除了有我們的客家、鶴、外省、以及原住民四大族群以外,還有來自中國、日本、美國、以及東南亞的文化成分8

長久以來,客家族群本身一再被政黨的選舉動員割裂,同時又無法招架統治者刻意的分化技倆,往往在合縱連橫中被逼表態選邊。在總統直選以後,表面上客族儼然扮演平衡者的角色,卻不免要備驅策表態。誠然,族群認同若能與政黨認同相互切割,多少能降低社會兩極化的走向;然而,客家人的主體性為何,應該更值得我們去深思。

就族群結構而言,客家人一向具有樞紐的地位。首先,客家人在戰前被「福化」的不少,同時,戰後與外省人通婚的也相當多,應該可以積極扮演本省、外省之間扮演互動的觸媒、或是和解的橋樑。此外,客家族群或許因為語言上的天份、或是文風較盛,因此在主流媒體的影響力遠勝於鶴人,除了擔任族群的喉舌,或可振衰起蔽,領導台灣族群關係的合理安排。

最後,我們以為,必須鼓勵更多的政治學者來加入族群政治的領域,同時,我們也要鼓勵客家子弟,除了直接參政以外,我們需要更多的人來投入政治學研究與論述,因為,知識就是力量。日前,「台灣客家研究學會」的成立(2004/4/10),除了表示客家菁英對於建構客家研究這個範疇的自我期許,也代表著二十年來的客家運動有初步的成果,更顯現出客家族群對於參與建構台灣為現代國家的殷切期待。

 


參考文獻

張茂桂等人。1993。《族群關係與國家認同》。台北:業強出版社。

陳紹馨。1979。《台灣的人口變遷與社會變遷》。台北:聯經出版社。

陳運棟。1998a。〈客家研究的歷史課題〉《客家文化研究》創刊號,頁7-11

陳運棟。1998b。〈台灣客家研究的考察〉發表於「第四屆國際客家學研討會」。114-7日。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陳運棟。1998c。〈五十年來的台灣客家研究〉《台灣文獻》492期,頁171-89

陳運棟。1991。〈客家學研究導論〉收於徐正光編徘徊於族群和現實之間:客家社會與文化10-15。台北:正中書局。

陳運棟。1978。《客家人》。台北:聯亞出版社。

江運貴。1996。《客家與台灣》。台北:常民文化。

莊英章。1998。〈客家研究的人類學回顧〉《客家文化研究》創刊號,頁22-29

范振乾。2002。《存在才有希望──台灣族群生態客家篇》。台北:前衛出版社。

黃河。2002。《全國客家認同與客家人口之抽樣調查研究》。台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蕭新煌、黃世明。2001。《台灣客家族群史【政治篇】──地方社會與族群政治的分析》(上、下)。南投:台灣省文獻會。

蕭新煌、黃世明。2000台灣地方社會與客家政治力:客家族群派系的類型、發展及限制收於徐正光編《歷史與經濟社會──第四屆國際客家學研討會論文集》頁143-77。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徐正光。1998。〈台灣客家族群關係研究的回顧〉《客家文化研究》創刊號,頁30-33

徐正光。1995台灣的族群關係:以客家人為主體的探討收於張炎憲、陳美蓉、黎光中編《台灣史與台灣史料()》,頁241-80。台北: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徐正光(編)。1991。《徘徊於族群漢現實之間──客家社會與文化》。台北:正中書局。

許泰1997。《台灣的「閩客」關係──歷史、政治與人口區位之探討》。東吳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梁世武。2004。〈2004年總統選舉客家投票分析〉發表於「2004年總統選舉:傳播、策略、方法學研討會」。114-7日。台北:新大學。

梁世武。2003。《台北都會區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台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梁榮茂。1993。〈客家文化的危機與轉機──從客族內質反省客家未來〉收於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編《台灣客家人新論》頁43-49。台北:原出版社。

1991〈客家人在台灣社會的發展〉收於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編《新個客家人》頁33-41。台北:原出版社。

1988。《台灣人的醜陋面》。Irvine, Calif.: 台灣出版社。

李永熾。1991〈客家人的政治立場〉收於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編《新個客家人》頁31-32。台北:原出版社。

連文希。1972。〈客家之南遷東移及其人口的流佈──兼論述其開拓奮鬥精神〉《台灣文獻》234期,頁1-23

連文希。1971。〈客家入墾台灣地區考略〉《台灣文獻》223期,頁1-32

林慶宏。2000。《高雄市客家族群史研究》。高雄: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施正鋒。1998。《族群與民族主義──集體認同的政治分析》。台北:前衛出版社。

曾金玉。2000。《台灣客家運動之研究(1987-2000)》。台灣師範大學,公民訓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甫昌。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群學出版公司。

王甫昌。2002族群接觸機會?還是族群競爭?:本省閩南人族群意識內涵與地區差異模式之解釋《台灣社會學》4期,頁11-74

楊長鎮。1997。〈民族工程學中的客家論述〉收於施正鋒編《族群政治與政策》頁17-35。台北:前衛出版社。

楊長鎮。1993。〈羅香林的客家描述──重建台灣客家論述的一個起點〉收於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編《台灣客家人新論》頁85-89。台北:原出版社。

楊長鎮。1991。〈社會運動與客家人文化身份意識之甦醒〉收於徐正光編徘徊於族群和現實之間:客家社會與文化184-97。台北:正中書局。

Allport, Gordon W.  1958.  The Nature of Prejudice.  Garden City, N.Y.: Double Anchor Books.

Azarya, Victor.  2003.  Ethnicity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in Post-Colonial Africa.  Nationalism and Ethnic Politics, Vol. 9, No. 1. pp. 1-24.

George, Alexander L.  1979.  Case Studies and Theory Development: The Method of Structural, Focused Comparison, in Paul Lauren, ed. Diplomacy, pp. 43-67.  New York: Free Press.

Grove, Andrea.  2001.  Theory, Perception, and Leadership Agency: A Multiple Processing Model of Nationalist Mobilization. Nationalism and Ethnic Politics, Vol. 7, No. 2. pp. 1-32.

Lake, David A., and Donald Rothchild.  1996.  Containing the Fear: The Origins and Management of Ethnic Conflict.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1, No. 2 (Expanded Academic ASAP Intl Ed.)

Le Vine, Victor T.  1997.  Conceptualizing Ethnicity and Ethnic Conflict: A Controversy Revisited.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ol. 32, No. 2 (EBSCOhost Full Display).

Lipschutz, Ronnie D.  1998.  Seeking a Stat of Ones Own: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Assessing Ethnic And Sectarian Conflict, in Beverly Crawford, and Ronnie D. Lipschutz, eds.  The Myth of Ethnic Conflict, pp. 44-78. International Area Studies Research Studies, No. 98.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McGarry, John Warren, and Brendan OLeary.  1994.  The Political Regulation of National and Ethnic Conflict.  Parliamentary Affairs, Vol. 47, No. 1 (Expanded Academic ASAP Intl Ed.)

Prinsloo, R.  1996.  Studying the Cleavaged Society: The Contributions of Eric Hobsbawm.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27, No. 1 (EBSCOhost Full Display).

來自潮州、惠州府的客家人就是海陸客,相對地,較早前來的嘉應州客家人,就是一般所慣稱的四縣客陳運棟,197895-96

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福人」、「河洛人」、或是「閩南人」。

譬如客籍的許信良批評「本土論述是台灣歷史發展上,一個最多餘、最沒有意義的論述」,他甚至於認為本土化是少數人追求的「族群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聯合報》2004/5/24)。

這裡強調的是脈絡條件 (contextual condition) 的不同,譬如在中國,客家人的主要參考點是廣東人。

窺諸彰雲嘉南福的涵化,更可印證客家族群的集體認同失落感。

有關客家研究的回顧,見陳運棟 (19911998a1998b1998c)、徐正光 (1998)、莊英章 (1998)、以及施添福 (1998)

譬如梁世武 (2004)、以及范振乾 (2002)。另外,台灣客家研究學會在此回大選後舉辦「客家與2004年總統大選座談會」(2004/4/10)。曾金玉 (2000)、以及許泰悠 (1997) 的碩士論文,應該也屬於政治學範疇。非政治學者的政治研究、或是論述的有王甫昌(2003)、蕭新煌、及黃世明 (20012000)、楊長鎮 (199719931991)、江運貴 (1996)、徐正光 (19951991)、梁榮茂 (1993)、李永熾 (1993)、李喬 (19911988)。張茂桂等人(1993)並未論及客家人,令人好奇。

我們在後面會詳細述及。

我們在這裡,表達的是英文裡頭的national identity

Lipschutz (1998)Le Vine (1997)Prinsloo (1996)

所謂「概念架構」,是將重要相關變數之間關係加以清;這樣的安排,除了有助於我們在觀察上的專注,同時,也多少要將相關的理論加以合成。這樣的做法,有別於一般巨細靡遺提供條列式清單,除了可以幫助我們做Alexander L. George (1979) 所揭的「有條理的聚焦比較」(structured, focused comparison)

客家族群是否有可能昇華為「客家民族」(Hakka nation)?是要根據語言、還是地域來作自我建構的基礎?當然,作為一個民族,最基本的前提是客家人想要有自己的國家,也就是一個「客家民族國家」。

兩者雖然有相關,卻屬於不同層次,前者停留在心理上的嫌惡,後者則表現在行為上的規避、排斥、或是打壓Allport (1958) 的討論。

其實,漢人也是一種社會建構,只是,已經被本質化了。

Lipschultz (1998: 68) 稱之為「政治企業家」(political entrepreneur)

有關於管理族群衝突的做法,請看施正鋒 (1998)LakeRothchild (1994)、以及McGarry (1994) 的討論。

是否要訂個門檻,比如100%80%60%、或是50%?是否要區分為聽、說、讀、寫的程度?

究竟要100%1/21/41/8、還是只要一點點即可?

這是一個自我矛盾的字眼 (oxymoron),也就是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當外省人於戰後移居台灣後,「福建(省)人=鶴人,廣東(省)人=客家人」的二分法就稍嫌不足陳紹馨,1979449

不過,誠如連文希 (197219) 所言,廣東省潮州、汕頭人士操閩南語、福建省汀州府則操客語,因此祖籍並非精確的族群歸屬的指標。

參見林慶宏 (200024-26)、黃河 (20027-9) 的討論。

網址為http://srda.sinica.edu.tw/

其中包括台灣大學相關資料、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研究、政治大學選舉中心資料。

也有高達32.15% (1994)、或是低僅 0.8% (1990)

當然,也有高達 20.2% (1992-93)、或是低僅 2.2% (1984-85)

陳義彥除外;見附錄2

黃河2002:附錄1-2的低推估計客家人口數為 2,179,053、高推估計為 2,744,864;後者仍然比各縣市政府提供的數目總合稍低。

包括台北市、台北縣、以及基隆市。

黃河 (20026) 的解釋是其調查以「戶內戶籍人口」為,而都會區有較多的「常住人口」並未涉設籍於此。

林慶宏 (200047) 所估算的高雄市客家人口,嚴格標準值為107,404 (7.38%),寬鬆標準值為 247,010 (16.89%),都比黃河的數目(71,1184.72%)還高。

也就是中央大學的客家學院(桃園)、交通大學的客家文化學院(新竹)、以及聯合大學的客家學院(苗栗)。

其實,客家電視也有客語現代化的功能,比如說客語的一些用字並未有定論,如果能配合教育部國語會目前正在進行的研究編纂工作,可以透過字幕來進行標準化。此外,客語的區域性差別(譬如海陸、還是四縣),也可以適度的取得聚合,進而增加客家族群的凝聚力。不過,整合的模式要如何來建構,究竟是ABA四縣ABB海陸、還是ABC四海,值得族人探討。

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籌備期間 (2001-2001)(當時的正式名稱叫作「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筆者有幸擔任諮詢委員,曾經隨同籌備處主任徐正光教授晉見陳水扁總統、以及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兩度建議趕緊成立客家族群專屬的電視台,特別是仿效公共電視台的全國性無線電視;筆者當時斗膽建議如果政府無力另外成立新電視台,不如將目前國營的台視、以及華視分別轉化為客家、以及原住民的電視台。當然,如果外省族群堅持華語不是其母語,必須另作安排,畢竟,中視只是國民黨所屬的電台;而鶴人在實質上至少還有民視。

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見http://www.coe.fr/eng/legaltxt/148e.htm

當然,最能立竿見影的方式,應該還是考試的誘因最大。

有關會議實錄的未刊稿,請洽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曾建元。

* 宣讀於台灣歷史學會主辦「台灣客家社會與文化學術研討會」,台北,台灣國際會館,2004/6/5-6。本文初稿原先以〈期待客家族群文化開花結果──賀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刊於刊於《客家雜誌》(2001/8134期,頁42-43);以〈客家運動與族群關係〉發表於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主辦「客委會與客家運動討論會」(台北,世貿國際會議中心,2001/12/22);以〈我看客家電視〉宣讀於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客家研究中心主辦「關懷與期許:客家電視對於社會之影響」座談會(台北,台灣大學法學院暨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2003/10/19);以〈客家研究的政治學面向〉宣讀於台灣客家研究學會成立座談會「邁向客學之路:客家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台北,台灣大學法學院暨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2004/2/14)。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