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學士班二、三年級轉學考試招生注意事項

  1. 應用數學系數學科學組二年級、應用數學系統計組二年級第二節筆試科目【微積分】成績滿分為100分,於計算考生總成績時加重計分100%(×2.00),故該科成績滿分以200分計算。

  2. 有關「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27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2007387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其中修訂在營服役期間未滿三年,已達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者),且退伍後未滿三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